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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投诉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与卖方是否签订了合同,你可以尝试与对方联系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可以起诉,建议你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没有。根据现行法律,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合同的关键,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对此应充分重视并灵活运用。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公司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员工的岗位,应于员工协商,如果公司以不合理的方式强行调岗或者变相调岗降低工资及福利待遇可以请求补偿金的 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可以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案涉房屋的修复费用、房屋贬损价值进行鉴定
(五)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保护发包人的利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工作成果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机械制造业的一些特殊场合,如反应堆压力容器、海洋平台、巨型运油船、大吨位水压机机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应用,解决了钢结构所难于解决的技术问题。规格及焊条类型应符合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有材质及产品合格证书和物理性能检验,对于进口钢材需增加化学性能检定,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本论文结合西安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文件资料管理计算机化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12-28 16:14
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也无需处理了,因为现在不需要备案了。那么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9 19:16
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9 17:20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那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它是指发包人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人就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发包人的部分力量,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那么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条 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行为,加强为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实施对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分(承)包企业分(承)包工程项目,不得超越《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核定的分(承)包范围,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核发的施工人员上岗证。第九条 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那么建设工程价款如何确定和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条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元。第五条乙方承诺: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那么法律咨询委托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0 17:11
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的招标投标行政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法》法规;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法》,是属第一层次上的,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那么招投标法隶属什么法?经济法还是民法商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单位应提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县级有关部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那么无施工许可证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国内,想要成立一家公司就必须拥有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也注明了自己企业所经营的营业范围,不同的公司营业范围也是不相同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营业执照的法律还是不了解,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营业执照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