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9996279
  • 圈子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9 15:07

老板有钱转给小三 却欠钱不还
张嘉娱
12-09 15:07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7 20:12

温暖律师整个秋季的判决 当事人什么什么证据都没有 律师什么什么都争取 法官什么什么都判了
展开
王熙
12-07 20:12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5 23:17

委托人与对方签订产品购买合同,受疫情管控,对方发货延迟,给我方造成严重损失。在天用律师的专业谈判后,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我方货款!和解谈判能直击案件痛点,快速高效解决问题!
展开
王熙
12-05 23:17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5 21:27

最近恢复正常上班节奏,下班一天比一天晚,对自己说“再忙也别忘照顾自己”[捂脸]
展开
王熙
12-05 21:27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3 18:17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展开
崔玉君
12-03 18:17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30 18:28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展开
王熙
11-30 18:28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30 15:38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展开
郭铭芝
11-30 15:38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25 15:08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展开
王熙
11-25 15:08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24 17:20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展开
王熙
11-24 17:20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23 17:02

2006年的欠条,到现在已经16个年头,郝姐和所有被欠款人一样担心过,焦虑过,放弃过,但是最终她选择了天用律所为自己维权,不到7周的时间化解了郝姐16年的烦恼,欠款什么时候能拿到,取决于你什么时候付出行动
展开
王熙
11-23 17:02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22 15:00

专业的天用律所,专业的团队,造就非凡的结果!
展开
崔玉君
11-22 15:00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1-17 22:41

要账的路确实很漫长,但是只要决心开始还是有方法的✊ 本案曹先生为了异地要账长达两年之久,对方一直各种理由搪塞推托,后经介绍找到了北京大律武威运营中心,大律团队戴晓晨律师用专业的经验和沟通技巧让对方在没有开庭就将借款足额还上,并另外支付了相关的费用,曹先生做梦都想不到有这么快,非常感谢随后来送锦旗特别致谢!
展开
郭铭芝
11-17 22:41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23 12:10

欠债3年不还 把人打了 更不还了咋办
王熙
09-23 12:10
分享
评论
0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05 11:58

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展开
王熙
09-05 11:58
分享
评论
1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05 11:10

借给别人钱的时候,金额不多,就没有让对方写借条或者欠条,结果当自己需要用钱要钱时,对方各种耍赖不给,甚至玩失踪,该怎么办?没有欠条,记住这6招,助你起诉要回欠款~
展开
王凇珊
09-05 11:10
分享
评论
0

儿子给别人担保,借了8000,实际到账1500,该如何处理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而且你们让借钱的人偿还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8-31 19:28

你好我问一下法院判决了执行局也备案了执行局让我提供财产信息我找不到对方人这该怎么办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执行问题,建议您请专业律师帮助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7-05 10:34

朋友欠钱不还我该不该起诉她

你好,您的情况需要详细分析,对方是否可以联系上,是否有对方身份信息,是否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不一定需要走到诉讼那一步的。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7-05 09:25

欠债人不还钱,已经告到法院 法院下发了判决书要求还钱,但是一直也不还钱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欠钱不还判决了还是不还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5-25 16:31

你好,我是在借贷宝平台借得高利贷还不起了,该怎么面对催收,报我通讯录,骚扰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可以只偿还本金,双方进行民事调解。由于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并且利息不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而高利贷往往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因此可以借用双方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 2、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5-20 10:43

一起合伙做事,我股份多,我可以强迫他多上时间吗,比方正常8小时,可以让他上12小时甚至更长吗?如果可以,这样违反劳动法吗?他可以告我吗?

您好,不可以,违反劳动法。除非他属于自愿的情况下,这个事情你俩商量。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4-12 03:32

劳动纠纷,以毕业学生身份面试工作被要求干不满三个月扣800块钱,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说明,他是在合同签完字后才告知干不满扣钱,我想知道扣钱合法吗,怎么维权  

您好,扣工钱是不合理的要求,况且合同上并没有说明,你们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20 13:21
房产质押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吗?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那么房产质押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10 06:41
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10 05:18
企业间借贷合同指的是什么,企业借贷合同有哪些种类

这种出资人不承担亏损的保底条款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为借贷关系。那么企业间借贷合同指的是什么,企业借贷合同有哪些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09 14:34
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起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之债权的权利。理论界关于代位权的性质一直都存在争议。因此,笔-者认为,代位权应为法定债权转让的性质。我国《合同法》关于代位权的范围没有区分实体权还是程序上的权利,学者们也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合同法解释(一)》中对代位权的行使程序作了特别规定,说明程序权利也是代位权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都是代位权的组成部分。那么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07 19:15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

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如果不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则视为无效: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那么债权转让什么时候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2-07 12:21
借款人是指哪方

借款人是指哪方借款方就是借款的人也称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①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②告知义务。那么借款人是指哪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1-30 07:37
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

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那么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2-08 21:33

公司债务可以封对方个人股票账户吗

公司债务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不能查封股东个人银行卡来偿还公司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查封股东财产。还有种情况,债务人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10-24 20:29

借贷贷款合同问题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17 16:35

您好你们处理银行欠款的分期协商吗

你好,可以让律师帮忙处理协商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17 16:25

XXX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一张折,现在折不在我手里,我该怎么办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

甘南经济纠纷律师电话咨询
09-17 16:25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