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76 | 好评:67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38 | 好评:545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99 | 好评:754
12-07 17:02
12-07 11:42
12-05 21:12
12-05 17:02
12-05 16:52
12-03 23:27
12-03 21:47
11-25 20:33
11-25 14:30
11-22 09:58
11-14 18:20
09-27 19:29
09-26 13:55
09-23 12:42
09-05 11:54
协商不了,不通过起诉的方式是主张不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很明显孩子的父母是第一顺位抚养权人,法院一定会将孩子判还给你
《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协议的基础是双方应当有效结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有关法律,男女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02-12 12:00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规则都在这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规则都在这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1:49
2007年5月16日,张某持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接到诉状后,提交答辩状的内容与协议书基本相同。也有人认为,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公证处不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定机关,所以,离婚协议即使经过公证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抚养费会随工资增加吗抚养费不会随着给付方的工资增长而增加,而是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而增加,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增加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那么抚养费随工资加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07:42
关于非婚生子女和生父的关系,必要时可通过生母提出的证据或其他人证、物证加以证明。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前日,荣昌县妇女郑某从前夫手中拿回她婚前打工挣的钱。检察院介绍,2002年,郑某与与蒋某协议离婚。同年7月7日,郑某向荣昌县法院提起。诉讼中,蒋某同意离婚,但提出要分割这2.5万元。郑某称,此款尚有余款2万元,是个人财产,不应视为,不能分割。法院认定,这笔钱是两人同居期间存入的,此后一直由蒋某保管,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两人各自享有1万元。郑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荣昌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笔存款是两人同居期间,郑某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理应属于郑某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前存款离婚时算是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简介以分居两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刘某某与张某某经他人介绍相识2010年12月27日在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张某某陪嫁木质箱子只。婚初夫妻关系尚可生育女孩刘某甲(残疾)。2012年4月15日双方发生矛盾张某某离家出走。2013年6月张某某起诉离婚因其被传唤未到庭按撤诉处理。那么案情简介以分居两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08:18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的人民法院多半会判决离婚离婚诉讼有哪些时间限制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婚外情离婚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2 06:34
第三者是否可以列为离婚案件原被告外的第三人第三者不可以列为离婚案件原被告外的第三人。如果要追加为第三人的话必须要以第三者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原告认为在第三者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此时可以追加第三者为第三人因为她们存在法律上的厉害关系。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所谓过错包括有第三者介入喜新厌旧或重婚等行为因生育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等对配偶有打骂不堪同居的虐待或恶意遗弃的行为等。那么第三者是否可列为离婚案件原被告外的第三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23:10
什么是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调解继续审判。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仍不能达成合意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调解无效审理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庭审后宣判。那么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调解时一定要注意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情绪使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这样调解才更容易达成。对于确属弱者或无过错一方要耐心倾听要表示同情要给予安慰。当事人宣泄后心静会归于平静对于调解成功会有积极作用。因此调解时选择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居委的人亲朋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机率。总之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应极为重视调解方法及时把握调解时机学习调解技巧影响委托人影响对方当事人影响承办法官调解结案是保护自己当事人的需要是双赢的需要同时也是律师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那么离婚调解有几种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那么夫妇债务确定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彩礼是我国古代婚姻制度遗留下来的一种习俗,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由男方结予女方一定数量的钱物,作为定婚的聘礼。彩礼给予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此时男女双方还处在婚姻的“谈判”阶段,还没有正式结为夫妻。彩礼给付的目的是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赠与则多为表达一种感情。因协调离婚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还返20000元钱及价值8000元金器的彩礼。被告则提出不同意离婚,另外20000元及金器并非是彩礼,而是人情钱和赠与,不应还返。彩礼源于西周时确立的婚姻“六礼”制度。然而在婚姻中送彩礼的习俗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那么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4 23:20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XXXX年X月X日领取了结婚证,并于XXXX年X月X日生一子女XXX,。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那么家暴保证书格式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协议和起诉两种形式。一、协议变更。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二、诉讼变更。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特别是收入水平。特别提示,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一般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一般应加盖财务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