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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虽然汪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并领取了经济补偿,但并未声明放弃差额部分,如汪某之前领到的补偿款计算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予补足。在此情形下,冯某的请求应该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这个看你个人决定,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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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04-18 10:05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在聘用劳动者之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由于若一个月后还没有签署合同,在职员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支付请求之后,单位就极有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两倍的工资。
您好,未经允许抄袭别人作品,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著作权纠纷发生时,在问题不大的情况下,这个音乐人可以选择调解,私下解决。选择下架作品,无论是从商业价值还是艺术性上考虑,都属于合理的范畴内,并不完全属于为了封杀而封杀。
缩编并不是合法的解除理由,劳动者不想辞职的,可以拒绝。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因缩编离职怎么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12:27
那么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09:04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那么2022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也就是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因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仲裁庭再次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即仲裁委员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理的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30日内结束。那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时间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6 18:32
3、非法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争议的,可将其上级法人单位列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上级法人单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4、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8、因招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导致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现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请求确定被告。那么劳动仲裁争议申诉书主体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21:54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新入职员工也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信函所要交待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尤其要注意需要对方答复或会对双方关系产生影响的内容,绝不能语言不详。要掌握礼貌、得体的文字表达方式,以有利于双方保持良好的关系。这样容易获得对方的认同,有利于双方达成有效的沟通。特此申请批准提档。×××单位:兹有×××(人名)的档案属于贵单位管理,现因本公司招聘×××(人名)到本公司任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数字)年,从××(日期)起生效,在此期间,本公司(公司名)将负责管理该员工的档案,负责该员工与档案有关的各项事宜。那么工作函格式具体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五)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那么什么是附期限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14:13
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那么什么是无效合同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21:30
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那么合同生效条件可以约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4:13
另一种就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合同诈骗案件。对待这种情况我国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通过刑事追缴、责令退赔,退赔或追缴不能弥补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获得救济。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那么被合同诈骗后怎样才能弥补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要求法院判令杭州xx支付xx货运垫付的运费人民币256151.60元,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2214.58元,并要求杭州xx承担案件诉讼费。而xx货运于1996年11月2日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时至1997年12月5日提出撤诉并不构成时效中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xx货运与杭州xx之间存在货运代理关系,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么货运代理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