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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不合法。试用期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就应当给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具体要看合同内容。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合同是否生效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条件,是否发给员工不影响合同生效。
您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专利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的方式承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转让专利申请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2、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01-11 11:13
由于岗位发生变化,部分职工因年龄偏大,感觉不适应制衣车间新的岗位工作,于是该部分职工转岗3个月后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指出是因为原车间撤销,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应享受经济补偿。职工不服,申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因此,仲裁委认为,该科技纺织公司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在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又不选择其他工种的情况下,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最终,仲裁委裁决驳回了职工的仲裁申请。那么本案职工能否享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1:16
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雇主和雇员的竞业禁止关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劳动关系上,雇主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据法律或与雇员签订协议,要求雇员遵守法定或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那么竞业禁止的作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20:07
如果劳动者自己申请的,要在一年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那么车祸工伤多长时间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8年7月27日,杨小姐在海淀区社保站查询缴纳费用记录时,发现该单位未缴纳试用期的社保。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上的有关约定,2008年7月27日杨小姐向单位提出补缴的要求,遭到拒绝。杨小姐便向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并准备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知,用人单位如果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杨小姐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未缴社保赔偿员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过蒋剑律师的努力,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蒋剑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双方在主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约定中"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定金条款的效力,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被撤销、无效、终止、解除,对方有权要求该方按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承担责任"。纵观本案,被告虽未明确告知原告合同需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但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和义务明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造成转让协议未生效,双方对此均有过错,被告不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么合同效力决定定金条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那么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8: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5:19
“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为: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等等。”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那么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09:58
尤其在商品购销合同和产 品加工供货合同中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最多。比如合同上规定:某月以前双方在江西交货付款。这样,当一方按照执行合同(副合同)的规定 履行合同时,骗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 则为由,宣布合同无效,从而“没收”在签约 时得到的定金。(五)私刻某些单位公章, 谎称接受委托,向外发包业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骗子们虚构大宗业务,伪造委托书,谎称自己是被委托人,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业务费”后,以合同不合规定等借口毁约,进行诈骗。(六)以提供紧俏商品为名,签订无法 履行的合同,进行诈骗。那么如何防范商务合同诈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内容,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就签字日期达不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定。甲乙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只要合同双方主体合格、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的,签订日期与落款日期不一致,属于有暇疵,但不影响合同效力。我国《民法典》中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实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形式是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