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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建筑为标的物的销售合同,经补办手续变更为合法建筑的销售合同有效。有关手续不能补办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5)交付条件和日期。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根据《汽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各类出租车辆的使用年限为八年。梁某出卖给彭某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使用年限应为八年,该车辆于2009年即已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废车辆拥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梁某与彭某的买卖行为违背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协议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您好。这个问题,建议您和买方协商一下解决。如果坚持不下,对你们来说都不是很好。因为公里数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您可以适当给对方一点经济补偿。
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订金是需要退回的,定金不需要。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您的表述,是支持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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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6:32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
你好,现在这个房子是在谁名下
你好,不是你的车,你给抵押了是吗,是以买卖合同之名进行的抵押,这是可以的,最后是以抵押去认定
04-08 16:06
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规定。也就是说需要看违约责任及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许多问题需要详细了解,例如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内容是否有违约赔偿的问题,房屋性质等等,建议您电话详细咨询。
买卖合同纠纷中退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此时效从一方提出退款请求时开始计算。如果说双方签署的合同之中约定了退款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就需要从约定退款情形发生时开始计算。买卖合同无效卖家拖欠退款不违法,属于民事纠纷。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那么买卖合同无效卖家拖欠退款多久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2:22
根据合同法原理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分三种情形。普通动产多重买卖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不动产多重买卖对于不动产的多重买卖,买受人就算取得标的物的控制,仍不见得就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动产多重买卖合同,所有权的取得与标的物交付占有无关,应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经登记才能取得。那么如何确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购房流程之合同范本,买房进行到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一份完整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那么购房流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7 08:14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那么国家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7 08:04
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那么什么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体现了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精神,主张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仅关系着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关系到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问题,我们认为这应当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不被轻易确认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判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5 09:11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写明“四大条款”。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需要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写明“四大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5 09:02
实践中,权属不清是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卖方对房屋没有处置权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相当多。如今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通过中介公司,因此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就非常必要。对此,2003 版买卖合同在特别告知中作了提示。关于交房标志,2003 新版买卖合同第四条中有明确约定,而且示范文本首次将交钥匙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标志之一,符合实际情况。主要是对买卖双方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2003 版买卖合同对违约救济条款作了明显的改进。那么2003版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注意五个方面审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9 17:0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原则,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买卖合同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那么小产权房子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13:28
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最近代理的一起案件一般不用,不过定金拿不回来了。
你好,可以通过与继承人协商的方式进行过户,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是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
自己不好要不回来了,除非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