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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就可以收回。根据有关法律,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权利,因为这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如果孩子七岁离婚,双方应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他们可以起诉,并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抚养孩子比另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如更好的经济条件、更好的生活条件、更高的质量和更多的休息时间。
离婚后,无监护权的一方应当支付赡养费。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赡养费纠纷。根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赡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个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有关法律,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可能是属于担保,需要看具体贷款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当时这个抚恤金是协议分配的还是按继承分配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
02-13 08:12
律师回复:首先,关于应当给付多少抚养费的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有原则性规定,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给对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此,刘先生和李女士应遵守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处理。刘先生和李女士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房屋赠与女儿,刘先生也表示当时自己是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离婚时未分割的70万元共同财产,李女士和刘先生应各占50%,刘先生补偿给李女士35万元,对于刘先生要求分割共有房产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对该房屋的处分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做出了约定,5年后过户给女儿,刘先生的诉求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故人民法院予以驳回。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可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2:36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是留底的,因此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离婚协议书丢失以后,不会影响夫妻再婚登记,这是因为只要有离婚证,就能证明当事人已经离婚了。但是,如果夫妻是为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一份有利的证据,在打官司的时候,应当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此时当事人应当去民政局补办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女方是否一定会获得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2 11:49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那么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13:15
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大多数人对婚外恋持否定和反对态度。关于婚外恋负法律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11 09:32
河北省某地的赵某(男)与张某(女方)于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赵涛(化名),但是,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和张某离婚,因孩子尚不满2周岁还在哺乳期且一直跟随女方共同生活,所以法院依法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张某。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张某将孩子赵涛的姓氏更改为孙姓,若是赵某不同意则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赵姓。那么离婚后,法律是否允许父母一方擅自改变孩子的姓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协议离婚后债务谁来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协议离婚后债务谁来还,协议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19:10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反悔的内容,既有可能对离婚本身的反思,或是对离婚后生活的恐惧不想离婚,又或是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希望多分得财产。本书需要提醒的是,在离婚商谈中做出了对己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由于工作安排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者能根据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的意思,另行签订一份财产约定。所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将财产约定归小孩所有,并非是一个好的方式。并且,常常发生的一个后果是,两人虽然重新在一起生活,但迟迟不办理复婚手续,在法律上还是同居关系。那么签订离婚合同书是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1 16:58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要点家庭冷暴力是什么3月4日上午10点半,记者见到娇小瘦弱的张老师,她的眼睛里仍有掩饰不住的紧张和恐惧。现状30%家庭存在暴力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还有5%和2.6%的女性表示受过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在家庭暴力案件中,80%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此外,家庭暴力也不仅是殴打,还有性攻击、婚内强奸、威胁、限制自由,以及辱骂或者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等精神暴力。中国法学会在《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中发现,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那么家事暴力躲在棉被里的哭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2 18:01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财产清单。那么你知道做为原告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章亚若适在蒋经国专员公署做文书工作,等于是蒋经国的秘书。竟然还命章亚若担任蒋方良的中文教师,为太太恶补中国话和中文,忠厚老实的蒋方良完全被蒙在鼓里。是故,蒋经国是以“劈腿”,来揭开回报昔日蒋方良对他的搭救之恩序幕的。从此之后,蒋方良即无日无之地生活在接二连三的被背叛的情境之中。抗战八年,蒋经国行踪如谜似幻,蒋方良以一个外国人,完全掌握不到丈夫的行踪底细,而蒋经国也吃定老婆拿他莫可奈何,抗战八年,前方吃紧,后方紧吃。那么蒋经国神秘地下情:以婚外情回报蒋方良搭救之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14 16:05
只有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这四种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过错方才成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与过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排除在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家暴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维权常态,应建立宣传教育制度、配合协调制度、问责制度,让家暴受害者可以及时、有效地寻求法律保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而今,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些部门的配合情况往往会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情况。那么申请人身保护令应成为维权常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您好,如果一方是有过错行为的,是可以主张多分财产的,请问目前是对方有没有过错呢?什么原因想离婚呢?有没有和对方沟通呢?可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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