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分手,前女友以转账记录威胁还钱并称为是借我的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30万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如果人们缺乏大量的实质性证据,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个人社交平台的交易记录,以及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现金借款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现金借款没有借条收集证据 没有借条的,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并录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本案中,张先生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 5 万元的定金,因此,在使用微信转账时,被转账方应当注意保存和备份转账记录,并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因此,在法律上,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取证和保全微信转账记录时,应当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其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微信转账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但是其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你准备起诉对方时,除了提供转账记录外,还应该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纠纷的存在,所以,如果你与他人之间存在借贷纠纷,对方未按时还款,你可以通过转账记录来证明借贷事实,作为向法院提起起诉的有力证据,然而,仅凭转账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对方的欠款行为,还需要借款合同、借据等其他证据的支撑,综上所述,对方借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起诉的一种证据,但并不足以证明对方的欠款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财产转移的凭证,包括借贷行为中的还款和借款,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转账记录确实可以作为起诉的一种证据。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在打官司时能不能成为证据要满足两个前提(一)能够证明社交软件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社交软件不是实名制如果不能证明社交软件使用人是当事人那么社交软件证据在法律上与事发案件没有联系。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秘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社交软件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为了防止因欠条上没有转账记录而导致法律上的争议,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采取一些额外的方式来证明借贷事实,然而,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的转账记录,当借款人无法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时,法院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欠条上没有明确的转账记录,仍然可以依靠其他法律规定来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如果法院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借款事实,可能会认为欠条上没有转账记录的借款行为并不存在,从而对借款人的主张产生质疑,虽然欠条本身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只要欠条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借贷事实,依然可以作为法律上的有效证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欠条是一种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综上所述,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应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增加胜诉的机会,虽然没有借条作为书面证据会有一定不足,但通过转账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情侣之间存在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还能进行起诉呢,因此,如果可以证明情侣之间的转账记录确实是一种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仍然可以起诉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其次,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被视为一种口头协议,尽管没有书面的借条,因此,缺乏借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更多的证据,增加胜诉的机会。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19岁的大二男生小勇(化名)扬言要杀掉提出分手的女友还准备了刀并写下遗书。虽然小勇的女友因及时报警未受到伤害但公诉机关认为小勇系杀人犯罪预备涉嫌故意杀人罪。据指控小勇因感情纠葛预谋将大自己8岁的前女友小雅(化名)杀害。今年2月28日其准备好刀具并在暂住地撰写遗书后用电话和短信方式以杀害小雅及其家人相威胁要求与小雅见面。后因小雅及时报警小勇被警方控制。庭审中小勇对指控表示认罪承认自己预备杀人。小雅说这件事因其及时报警自己未受到身体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考虑到两人曾经的感情和小勇家庭困难希望法院对小勇轻判。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法院监督下进行的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可以依法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官司在内的各种不利记录会在破产重整成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清理,启动再审程序当官司记录已无法避免时,若存在审判程序上的错误或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的错误,企业可考虑启动再审程序,随后,在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企业的官司记录不再成为发展的障碍,企业诉讼记录如何消除,企业诉讼记录怎么删除,一般企业诉讼记录都是能消除的,消除周期一个月左右,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经完结,有结案证明或者和解 ...。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何证明欠条是威胁的(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那么如何证明欠条是威胁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综上所述,借条丢失后,借款人能否依靠转账记录起诉要回借款主要取决于转账记录的清晰性和能否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在法律诉讼中,除了转账记录外,借款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其次,借款人凭借转账记录起诉要回借款的前提是,转账记录清晰可见,且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果转账记录能够清楚地显示债务人收到了借款人的转账款项,并且双方有过相应的借贷协议或借条,那么借款人有较大的可能性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然而,在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借款人能否凭借转账记录来起诉要回借款呢,转账记录是一项重要的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资金流动的事实。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收集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还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来要回款项的,最后,起诉要回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相关证明文件等,如果转账记录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合法的,那么起诉要回钱是可以的,综上所述,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要回款项的有效证据,首先,当遇到转账问题时,我们应该立即保存转账记录和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有借条没有转帐记录进行起诉时需要补足其他证据,并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你发现借钱不还的情况并且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时,不要慌张,寻求专业帮助才是明智之举,当你面临这种情况时,要明确转账记录的作用和局限,寻求专业帮助,并加强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追回借款的过程中,你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款支付记录等,这些都是帮助你证明你有权获取追回借款的基本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借贷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借款合同、借条等凭证,以备不时之需,专业的团队可以帮助你收集更多的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来制定追回借款的具体方案。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分析 转账记录只是证据的一种,起诉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情侣分手后,可以通过转账记录起诉,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情侣分手转账记录能起诉,3、情侣分手转账记录能起诉,3、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 千万工程款胜诉!🔥 硬刚行业巨头,法院一锤定音: 👉🏻“背靠背条款”无效; 📱 微信记录+电子审定 锁定铁证 ; 💸 980万全额支持,保全已就位,坐等 到账提醒!
🔥 96.57万全胜回款! 被告赖账拒供货?天用团队雷霆出击! 关键一击:无供货记录+物流漏洞,法院火速判赢! ✅ ‘96.57万本金+利息全额追回’ ✅ ‘2.4万律师费被告买单’ ✅ ‘股东连带责任一网打尽’ 小金额大战场,天用专业从不打折!
🌧?风雨再大,也浇不灭追光的决心! 🔥百万律师班首日开课,干货如春雨般砸向课堂—— 笔记翻页声盖过雷声,专注眼神比阳光更炽热, 就算天气「恶劣」,学习状态必须「漂亮」!🐮👍 💼这群法律人用行动证明: 优秀从不是偶然,是风雨中依然准时的脚步, 是键盘上飞速记录的手速,是课后围坐讨论的热忱。 ✨致每一位眼里有光、脚下有路的伙伴: 今天的每一次低头记录,都是未来抬头胜诉的底气! 为所有「爱学习+高执行力」的同行者点赞,👍👍
【💔这不是“家务事”|请记住,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 你以为的“家暴”: 打骂、推搡、耳光… 但家暴远不止如此‼? 长期贬低辱骂(精神暴力) 限制交友/经济控制(心理暴力) 强迫亲密行为(性暴力) 都是藏在阴影里的暴力毒刺 🚫家暴不是“家丑” 🚫不是“忍忍就好” 🚫更不是受害者的错! 🔍危险信号自查: TA是否频繁用这些话绑架你? ▫?“我打你是因为太爱你” ▫?“你要是敢离开我就…” ▫?“穿这么少活该被骚扰” ▫?“除了我没人会要你” 🆘自救指南: 1??保留证据:伤痕照片/就诊记录/威胁短信 2??立即报警:拨打110并要求出具告诫书 3??法律护盾: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紧急庇护:全国妇联热线12338(24小时) 💌我想对你说: “离开需要千百次勇气 但请相信 春日的阳光终将穿透裂缝 你值得被温柔以待” 🌟转发这条 也许你的一次发声 就能成为照亮深渊的光
只在微信上有一个转账记录,就是他欠我钱,现在不承认这个借款了,假使说咱们起诉到法院之后,我们说对方欠我钱不还,我们起诉到法院了,这个事谁主张谁举证,那你这时候准备不出来,那就有可能按照对方说的来走,就是借款的这个事实不存在。但是咱们案件到法院之后,法院一定要查明一个事实,就是对方他是一定要做一个说明的。假如他去说这个钱是货款啊,或者是用作其他的地方,但是就是不属于借款。但是对方说的这个话在笔录里边。那我们可以拿着这个笔录,再次的另行起诉到法院,对方就没有借口再去说其他的了。这时候你那个案子就赢了再进一步来去分析这个事儿。比如说你在另行起诉之后,对方又返回来说,属于借款。那这个时候其实对方会面面临到一个处罚,也就是他在法庭上没有如实的讲这个事实,轻则罚款,重则拘留。所以对于我们律师来讲的话,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也对方想的那些策略。其实早就在我们的这个计划当中了。我们律师在各种利弊分析完之后的话,对方就很快速的把这个钱还给我们了,这个就叫专业。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