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哪些原因解散



1、公司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企业、公司法人的终止,是指企业法人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不再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资格彻底消灭。那么公司解散后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救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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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经常能遇到一些借钱不还的人,但是对于小金额我们可以当作买个教训,但是金额过大的时候我们一般会寻求中国追债网里面的讨债公司的帮助,但是有些讨账公司收费很高,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可见,即便是欧美国家被法律承认,经营风险更小的讨债公司,其收费与国内是相当的。讨账公司收费除过显性成本之外,隐形成本才是最大的。催收人员受到威胁和伤害,讨债公司是需要进行补偿和赔偿的。那么快来扒一扒讨账公司收费那么高的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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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陈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应当结合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公司决议解散是公司终止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但是公司解散是一个过程,在公司注销登记前,公司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仍然需要留用一部分劳动者。那么公司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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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公司吊销、注销、解散后,股东存在过错是否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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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那么公司解散个人财产是否能做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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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债务律师在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后,对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内档,了解到乙公司已经依法解散,但是乙公司的两名股东在公司注销时都签了保洁单,承诺乙公司的一切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那么公司解散后债务没清算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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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那么破产清算公司的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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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深圳追债人就为大家分析一下国家禁止讨债公司的原因吧。国家禁止讨债公司的原因前面我们说了,讨债公司现在还是灰色地带没有真正正规的,而这里所说的正规些的讨债公司指的是那些呢?多数无法注册的讨债公司,都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可以给它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比如:从业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公司要引入法律顾问.....国家禁止讨债公司的原因深圳追债人认为讨债公司的发展,于国于民都是有好处的,最起码它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最起码一些法院办不了的事它可以来办,最起码老百姓讨债多了一个希望,最起码对老赖也是一种震慑。那么国家禁止讨债公司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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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公司解散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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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主管机关决定。那么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是同时做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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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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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具备解散事由后应当申请注销登记,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事由解散之外,因营业期限届满、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原因解散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严格来讲公司注销前应当清偿完毕债务,如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要经过破产清算程序才能注销,三、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未经合法清算注销的,以下人员仍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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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三种情形属于公司自愿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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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还有债务能解散吗能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很多尽管有债务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公司法的解散事由是可以解散公司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那么公司还有债务能解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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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之后,需要确认公司的债务偿还顺序,那公司倒闭后进行破产清算,破产债务清算包括哪些?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那么公司破产解散债务清算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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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 关于企业传承一直是中国企业老大难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安排。 企业接班人培养计划是指公司或企业为了确保企业长久发展,培养能够接手高层管理职位并顺利引领企业发展的下一代领导者的计划和机制。通过培养接班人,企业可以有效地传承企业文化、管理经验和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在接班人交替时能够平稳过渡。 俗话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至少要提前十年开始布局和准备。往往要做两手准备,团队传承和子女传承。十年以前开始布局和培养,十年以后看谁更适合传承,然后就把企业传承给谁,而不是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把企业交到不适合的人的手上,无论对企业还是接班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创业原本是为了让自己和子女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但如果其中出了差错,事业和幸福都将受到影响。最坏的结果是:既毁了事业,也毁了幸福。 根据统计,中国目前85%以上的企业没有传承计划,很多大的集团化的企业和公司至今还处于传承“难得糊涂”的状态,没有任何长远规划和结构性的安排。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没有人可以例外,事到临头往往就只有没有选择的选择了,故事远没有结束,但愿这不是悲剧,或者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基于多年的企业顾问经验,我们深谙创业的艰辛与不易。为此,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管理经验+中国传统五行文化”打造了“常青树产品”,帮助创业者和企业老板们提前规划传承布局,准确了解每一位候选人能力与短板,评估接班人的潜力。在创业者还年轻力壮的时候,已经未雨绸缪,在创业者需要传承企业的时候,管理权力能够平稳过渡,确保安全接班、顺利传承。
税收筹划是企业或个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财务活动、优化税务结构,以达到减轻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个人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与补税 案例:小李全年工资薪金35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原因是稿酬收入合并计算后适用税率提高至25%,导致补税。 筹划建议:纳税人可通过合理分配收入来源(如将部分收入转化为适用较低税率的收入类型)或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来降低税负。 2. 专项附加扣除的虚假申报风险 案例:小冯为少缴税款,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核验发现后,暂停其扣除资格并责令更正。 筹划建议: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避免因虚假申报导致税务风险。同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增加捐赠扣除)优化税务结构。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应用 案例:阳泉煤业集团通过市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机制,确认9个研发项目符合加计扣除条件,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 筹划建议:企业应规范研发项目管理,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 出口退税的风险防范 案例:某农产品经销企业因未对出口应征税货物开具发票,被要求补缴增值税2.46万元。 筹划建议:企业应加强对出口业务涉税政策的理解,确保收入确认和申报的合规性,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税务风险。 三、增值税筹划案例 1.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合规操作 案例:长春经开区税务局通过《税收风险案例汇编》指导企业规范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帮助企业规避实务风险。 筹划建议:企业应定期梳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确保留抵退税申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关注政策变化,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 2. 设备更新税收优惠的精准适用 案例:德牧卫浴科技公司在“智改数转”设备更新中,通过“项目管家”团队辅导,精准适用税收支持政策,减轻了资金压力。 筹划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领域的税收支持,降低经营成本。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