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责任有什么

2022.04.19 08: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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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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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的责任;
2、担任破产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3、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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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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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担保法解释》规定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物权的种类有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之分。《担保法》对担保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因此,可以说《担保法解释》的这一规定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现实。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质押合同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告知当事人《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执意要求按照约定的担保期间办理登记,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已尽了勤勉尽职的责任,不应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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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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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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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是多少?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是多少?

    内容:律师365这次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有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的知识吧。股权质押注意事项:一、签订前:1、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所以其价值很难有一个公证的评估。因此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前,必须对目标股权进行一个充分评估,否则股权价值评估过高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担保作用。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应当取得出质股东以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目标公司章程有更高的规定,适用该规定。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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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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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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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

    内容:具体地说,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包括股权的支配作用、经营者的地位和立场、现行债权处理政策导向、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观念陈旧五个方面。有限责任给予股东将上市公司资产交给经营者而不必偿付全部债务的权利,无限索偿权给予股东获得潜在收益的最大好处。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债权人处于不平等地位,股东拥有主动权,而使权人是被动的,即股东支配债权,是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客观存在。那么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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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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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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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上市公司债务违约会如何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法典上市公司债务违约会如何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民法典上市公司债务违约会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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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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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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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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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那么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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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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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上市公司债务违约如何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中上市公司债务违约如何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民法典中上市公司债务违约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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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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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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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

    内容:因此,上市公司出现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915,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xx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85,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累计质押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那么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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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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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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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那么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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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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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4)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5)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篇案例引用(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债权人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债权人的

    内容:发展债券市场成为各方共识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在债券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论坛上表示,通过在公司治理结构层面落实对人的责任能力,强化诚信意识,是债券市场走向和保持繁荣的一个很好的着力点。在会上,杨华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如何成功地把债权人保护纳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债券市场的结构和债券市场持续发展是否能获得一条有效的实现途径。杨华在谈到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问题时指出,债券品种偏少是一个严重的表现。其中责任能力说到底取决于发行主体的经营增长性,诚信状况则依赖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和完善程度。那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债权人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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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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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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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践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质押登记的渠道不畅。在现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经过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后,质权才能成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它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订立质押合同的双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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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内容: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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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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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直接上市,必须经过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在交易所挂牌才可以成为上市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内容: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出质行为生效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㈠一般规定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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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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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么计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么计算?

    内容: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质押定价又是怎么计算的?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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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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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不等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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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㈡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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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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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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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内容:因此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前,必须对目标股权进行一个充分评估,否则股权价值评估过高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担保作用。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应当取得出质股东以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目标公司章程有更高的规定,适用该规定。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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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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