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出国留学,和新东方签订了一份留学服务合同,但后面我自己选择不去了。合同上面写的基础服务费17000,如果自己不去了,他们会扣16000,剩下的费用会退给我,也就是1000。但是因为他们当时搞活动,减免3000,也就是实际上我交了14000,也签了优惠合同,所以他们最后就是以优惠合同为由,不予以任何退费,这个是正当的吗?

2022.04.29 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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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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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需要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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