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我的名义购买房子,之后过户给弟弟,我的首套房购房资格还有么

2022.05.30 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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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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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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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需要看具体合同约定
  • 怎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主体资格)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怎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主体资格)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周春花律师
    2024.01.232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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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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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内容:总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相关规定,除了法律和经济因素外,实际操作也对购房者要求退房产生了一定的限制,综上所述,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多个因素,一旦正式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不能随意要求退房,其次,开发商有权对购房者的退房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决定,3. 法律规定的退房权利: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行使退房权利,例如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

    陈宗琼律师
    2023.12.1389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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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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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购房资格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石家庄购房资格有哪些

    内容:限购期间内购买石家庄市证房需提高一年以上在石养老保险或纳税证明,外地户口限购一套住房;也可以考虑距离石家庄很近的鹿泉市证房,升值空间也很大。不同于石家庄本市户口的在于要多提供在石家庄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别的贷款资料一样。那么石家庄购房资格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72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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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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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购房资格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一个子女出资给父母购房,父母去世后房子如何分配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一个子女出资给父母购房,父母去世后房子如何分配

    内容:如何继承父母房子划算1、法律主观: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赠与过户:父母健在时,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省个税和增值税,父母把房子给子女最划算的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2、法律主观: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赠与过户:父母健在时,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省个税和增值税。

    刘晓红律师
    2023.11.2794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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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离婚后如何分割安置房,北京市关于离婚后购房的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北京离婚后如何分割安置房,北京市关于离婚后购房的规定

    内容: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段建国律师
    2023.12.14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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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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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查二手房购房资格的方式是:(一)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二)房产管理部门核查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等材料;(三)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四)凭回执单领取购房资格核查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要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要点

    内容:一、主体资格审查(一)基本信息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法人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的姓名、职务与联系方式(此时确定的信息一方面可确认对方的身份,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将来产生纠纷、诉讼时的送达地址),并留存对方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查询执行情况及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3.审查主体特殊资质主要是审查合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资质证明,审查的重点是该证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该证明文件的许可事项及范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3.1895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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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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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那么民法典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3067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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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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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后失去购房资格,已交的定金能退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限购后失去购房资格,已交的定金能退吗?

    内容:因限购导致买卖出现问题在日常购房过程中,这种现象比较常见。限购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失去购房资格或是购房能力,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之前缴纳的定金或是首付款。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主张解除购房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于限购调控属于政策行为,因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那么限购后失去购房资格,已交的定金能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617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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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定金在一定情形下是能退回的。具体情形即该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对方当事人违约的,定金才能退回;如果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违约的,则定金不能退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综上,我国对恶意串通的规定是极其严格的,这要求合同签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不恶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由于这种行为是双方相互勾结在一起,共同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因此,这种合同在被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上不是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或者互相赔偿损失,而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收缴双方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那么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329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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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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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现没有购房资格,一般属于违约,买方应负主要责任。公民在购买房产时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台限购新政导致买方从有购房资格变为无购房资格的,买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男方婚前向父母借款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男方婚前向父母借款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拱墅区×,2016年8月23日,杭州市拱墅区×,单元502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许某渊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了购买杭州市拱墅区×,2010年12月27日,以许某芝夫妻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了购买杭州市拱墅区×,法院裁判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杭州市拱墅区501室房屋的购房款由许某芝出资,由许某渊作为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

    李广荣律师
    2024.02.2720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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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

    内容: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那么单位购房资格是否作为遗产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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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5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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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名买房有效吗,借名买房的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借名买房有效吗,借名买房的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内容:3、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名人对在购买前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是应当认定有效,5、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名人对在购买前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是应当认定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1、当然,如果借名购房合同不违法,或者违法状态在事后已经消除,该合同还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借名买房合同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黄东洁律师
    2023.11.2722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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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棚改拆迁后第二套房是否可享受购房补贴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棚改拆迁后第二套房是否可享受购房补贴

    内容:我们都知道,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那么如果拆迁后买的二套房能享受购房补贴吗?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孔孟廷律师
    2021.11.0410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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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婚后又购房的一般算二套房,是否为二套房以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或是否有贷款判断。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卖掉后名下没有房再买不算是二套房。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卖了房,但是名下还有贷款再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只有个人名下既没有房也没有贷款就不算二套房。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内容:法律分析: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有:(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3、法律分析:可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有:(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2、发生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翁玉素律师
    2023.11.2920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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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查个人购房资格的方式是:可以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输入合同文本网上预签进行审查;房产管理部门核查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等材料;领取受理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凭回执单领取购房资格核查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 北京离婚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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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北京离婚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吗

    内容:北京离婚后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吗是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那么北京离婚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28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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