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实在还不起怎么办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我们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比如借期一年,那么正常情况下,在这一年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当然也有例外: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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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债几百万实在还不起怎么处理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如属于这种情况,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老公欠债几百万跑了,妻子要承担这个债务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那么欠债几百万实在还不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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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纠纷应提交哪些起诉材料1、起诉状。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当我们遭遇借款合同纠纷时,最好能在私下进行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再提起诉讼,因为毕竟打官司需要耗费太多人力物力。那么借款合同纠纷应提交哪些起诉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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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双方借款都以合同进行约束,在签订合同时有些条款遗漏或是表达不清晰,促使双方产生纠纷,为了避免借款纠纷产生,下面给大家分享下:签订借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重要事项!借款合同注意事项1、合同签约主体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体资格问题,实践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类公司的名义发放借款是不合法的。此外,若借款合同做了强制执行公证,砍头息的这种做法,势必会影响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公证处有可能就此认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公证合同进行了变更而拒绝出具执行证书。也就是说只有实实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那么签订借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重要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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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债务人的话,那么也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债务人进行留置送达。这个送达书会直接交给债务人的家属,只要对方签收就可以了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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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法律主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金融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金融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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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关系在商业往来中是极为常见的,而借款和工程款的抵消则属于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于抵消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为解决债务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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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rdquo,(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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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收集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还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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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和利息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出借人,此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出借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出借人不履行交付借款义务时,借款人起诉要求出借人发放借款的,接受货币一方即为借款人,此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借款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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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私自篡改担保合同,变担保人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还需要继续承保证...1、只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其中一般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2、担保人在担保关系中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承诺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代替借款人履行债务,关于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同一个人,可以吗,您好,信贷就是根据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不需要财产抵押和担保,只凭个人信誉情况就能申请贷款,非常方便快捷,对于着急用钱的人很有帮助。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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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很常见,双方因为关系良好,受到感情约束,在借贷合意的表达方面,有时候表达的比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时候关于利息的约定就为口头约定,并未书写在纸面上。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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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民事主体在民间借贷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资金融通秩序,下面给大家介绍:在民间借贷中,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民间借贷而言,证明自己实际发放借款是借贷关系最为核心的一环,因为只有证明了有资金转账记录,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实实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种问题,在实践中常有发生,出借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发放借款。因此,针对出借金额以及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进行约束,以降低出借人违约的风险。那么在民间借贷中,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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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和解策略下,天用律师不仅帮助了王女士快速收回了借款,同时也维系了同事间的情谊,也帮刘某解决了调解文书不上网的唯一请求,王女士对此结果特别满意,赠送锦旗对天用律所表示感谢,案件顺利立案,同时与法官释明我方的想法,天用律师与法官沟通,因为王女士和刘某是多年同事,我方到现在仍然相信刘某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我方也不想裁判文书网上出现刘某的名字,毕竟刘某正当年少,如果一旦出现有可能对他的职业生涯会有很大不良影响。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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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1、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如果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可以协商补充,不补充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1、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应该怎么办法律分析: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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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
客户对外的大额借款圆满解决了 😇😇😇专业敬业 厚德正义😇😇😇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