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房屋租赁条款

2021.12.03 0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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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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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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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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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

    内容:合同双方互欠货款债务能相互抵销吗合同双方互欠货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第二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是必须要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打了履行期的。而对于被动债权来说,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履行期则有所不同,与还没有达到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消时,可以是作为主动债权方已经放弃了履行期相应的利益,是对自己合法的权利的抛弃。如果主动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的时效期限,也是应该属于可抵消的范围之内的,因为它仍然是合法并且有效的,只不过此时对方能够取得抗辩权而已。第三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所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与被动债权的相同。那么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62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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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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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时在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条款时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签订合同时在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条款时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签订合同时在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条款时注意哪些问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时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解决问题的方式、仲裁机构的选择、管辖法院的选择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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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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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查合同履行条款注意哪些问题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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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审查合同履行条款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对合同的必备条款要认真审查如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所采取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其是否具备或有必要列明。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条款审查时不要漏审合同尾部的管辖约定对管辖权约定不明的可能会导致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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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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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内容:2. 损害赔偿规定: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受益方通常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预期违约涉及到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违约方和受益方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预期违约涉及到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违约方和受益方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合同法通常会对预期违约进行规定,包括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三、应对预期违约的策略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尽量明确合同条款,包括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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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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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条款中免责怎么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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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条款中免责怎么写

    内容: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合同免责条款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第四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中免责怎么写第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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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296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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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内容: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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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47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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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善企业劳动合同法规定条款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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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完善企业劳动合同法规定条款

    内容:完善企业劳动合同法规定条款企业要对劳动合同法规定条款完全具备并且需要详细明确。北京律所排名中银律所提出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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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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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抵押?订立抵押条款时注意的问题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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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抵押?订立抵押条款时注意的问题

    内容: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及财产的类别,不能随便用国有的重要固定资产提供抵押。那么什么是合同法中的抵押?订立抵押条款时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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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3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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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争议起诉条款(合同争议起诉条款怎么写)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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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合同争议起诉条款(合同争议起诉条款怎么写)

    内容: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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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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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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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什么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内容: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提供者处于垄断地位,而对方当事人处于别无选择的境地,因而格式合同提供者一方可以把不公平条款强加于对方当事人,如不合理地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对方必须放弃某些权利等等。只有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依《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使用格式条款,才能实现对格式合同兴利抑弊的目的,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提高合同的履行率,保证交易安全,顺利实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翁玉素律师
    2022.03.2437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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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如何写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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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如何写

    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如何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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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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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内容: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2、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虽然这也属于合同中的一种,但实际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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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044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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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争议处理条款的规定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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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合同中争议处理条款的规定

    内容: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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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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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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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合同法定金条款

    内容:合同法定金条款 《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合同法定金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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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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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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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

    内容: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合同法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有的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同时至少也是纵容了一方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过错责任时,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mdash,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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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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