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上的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2021.12.03 1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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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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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形式可分为“共有”和“单独所有”两种。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这在法律上意味着登记人单独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与他人无关。如果他人提出异议,主张是共有财产,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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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内容:房地产抵押其他权证是房地产登记中心部门出具的抵押权人在其他权利登记后持有的权利凭证,一般而言,未经其他权证登记,不得进行交易,那么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呢?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1、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其他房地产抵押权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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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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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并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向申请人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注明“换发”字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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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总登记也叫静态登记,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和一定时间内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五)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包括改建、添建,用途变化等。(七)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房屋权利因房屋或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而进行的登记。那么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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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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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由于小产权房在建设时,既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又没有获得规划批准,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在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小产权房不能得到国家认可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房地产企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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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房地产企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

    内容: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兴建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兴建房屋时,如果符合预售条件的,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对房屋进行预售。和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那么房地产企业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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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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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共有人可以放弃产权,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一个共有权人放弃共有权,另一个共有权人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可以获得被放弃的共有权。如果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房屋,是无主房屋。无主房屋的归属,必须依据法律确认。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有2种方式:1、办理共有人买卖转移产权给共有人,或者是出售给他人。2、把产权赠与给共有人或者是他人。两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费。房产共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者,但它的特点是多个公民、法人享有一个房屋产权,而并非一对一。此外,房产共有人要共同行使房屋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得到房产形式的不同,房产共有人与共有房之间的共有关系也有所不同。一般,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如果是按份共有关系,一方房屋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让出,但是不可没有经过其它各方的同意便将房屋处理,这在法律上也属于无效的处理;如果是共同共有的房屋,那么无论是对房屋进行何种处理,都应经过各方的同意,否则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小产权房屋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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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小产权房屋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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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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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 离婚协议楼房归男方女方还有产权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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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离婚协议楼房归男方女方还有产权吗

    内容:离婚协议楼房归男方女方还有产权吗已经给了男方了女方自然就没有产权了。离婚后房产证过户办理需要带齐以下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协议楼房归男方女方还有产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156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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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是否定的,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子没有批准是不得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还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如何继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还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如何继承

    内容: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还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如何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38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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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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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 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

    内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那么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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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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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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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吗

    内容:(二)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对房屋的要求:1、重要的一点,要符合抵押要求:必须是商品房,可以进入市场交易流通的房产,小产权房,农民房,安居房,福利房,自建房都不在此列。那么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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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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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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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内容: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那么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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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9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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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出售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办理继承需明确继承人是谁,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卖方出售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民法典规定产权证还没下来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法典规定产权证还没下来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那么民法典规定产权证还没下来可以办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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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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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是在交房之后开始办理的,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之后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内容:1.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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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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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全国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土地证和房产证只发一个不动产权证。因此,只要拥有了不动产权证就说明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换言之,就是只要拥有不动产权证,就可以凭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 夫妻离婚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离婚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内容:夫妻离婚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2离婚协议书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那么夫妻离婚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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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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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有以下: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能继承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能继承吗

    内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那么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45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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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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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居民建房办理不动产权流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2、对于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继承后变更产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房产继承后变更产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内容:房产继承后变更产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继承房地产登记需提交: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四)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备案需提交: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抵押需提交:申请书;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合同。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那么房产继承后变更产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27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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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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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没房产证可以提供建房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来证明房屋产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一样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一样吗

    内容:不一样,房权证书号码是房管局内部的编号,一般指收件编号或房本建房注册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是房权证编号,一般格式为“房权证XX字第XX号”。如果想得到的是房屋在房管局的编号,那么就看房产证上的丘地号(现在都是权字号。那么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一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1784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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