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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2022.01.31335人阅读
导读:

1.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关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其中:

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继承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公证书(原件);

3.境外人士继承已购公有住房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分析(分割)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分析(分割)协议书;

2.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土地勘测报告。

办理程序:

登记业务流程:房地产登记办理流程:案例受理→登记初审→登记复审→领导审批→缮证/核证→发件→归档→案例→办理结束

收费标准及依据:

1.登记费

(1)赠与、继承登记

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房地产评估值的1%缴纳(已购公有住房的受赠人为购房时同住人或人的,及已购公有住房的继承人,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购房时售价的1%缴纳)。

(2)分析(分割)登记

个人产权1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其他产权2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2.合同印花税

(1)赠与

由赠与双方各按房地产评估值的0.05%缴纳,但遗赠由受赠人缴纳。

(2)分析(分割)

向税务部门办理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契税:由财政局征收

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价房(1997)第150号沪财综(1997)第038号《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办理依据:办理登记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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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交易税费问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地产交易税费问题

    内容:房地产交易税费房地产契税营业税房产税营业税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屋权属登记费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开发费住宅单方综合造价房地产交易税费房地产契税营业税房产税营业税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屋权属登记费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开发费住宅单方综合造价那么房地产交易税费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99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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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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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回迁房时应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注意资金安全,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0)(二手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0)(二手房)

    内容: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0)(二手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717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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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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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需交纳的第一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2.契税金额是房价的1.5%,一般情况下是在交易签证时交50%,入住后拿房产证时交50%。3.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在交易签证时交纳。4.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签证时交纳。5.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上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完注销手续后一般七天左右就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那么有抵押房产的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6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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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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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登记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申请的材料应当合法、有效、齐全;2、申请设立登记的人员,必须为经营者或具有申请资格的委托人等人员;3、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其他登记注意事项。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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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

    内容: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期房抵押由于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不能由交付方式为公示,而只能采取登记形式。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那么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978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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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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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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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内容: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730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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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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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楼市交易五大注意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楼市交易五大注意事项

    内容:-交易时间新建商品房项目在该项目的网上操作系统开通前的三日内,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公告,向购房者预告网上销售的“开盘”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开通时间,在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以及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商品房预(销)售工作。对于预售面积较大、预计需求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房项目,可试行采取由公证部门主持的“登记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那么楼市交易五大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741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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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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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异议登记的作用和法律效力是:保护真正房地产权利人的权利,保护买房人的信赖利益,异议登记期间一般无法办理变更登记。因为在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在合同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在合同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在合同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那么在合同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71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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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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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馈赠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的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单方)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后退还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单位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2)个人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4.不动产权属证书(提供以下之一):(1)不动产权证书;(2)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原件5.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6.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或者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7.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提交:(1)受赠人的拆迁协议;(2)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税收抵扣章。8.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流程:第一步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第二步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第三步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第四步登记中心进行审核;第五步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第六步核发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二手房交易过户时的注意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二手房交易过户时的注意事项

    内容: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二手房交易过户时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53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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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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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登记事项主要有:1、公司名称;2、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3、公司住所;4、公司注册资本;5、公司营业期限;6、公司类型;7、公司经营范围等。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北京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北京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

    内容: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缴纳土地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税。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那么北京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64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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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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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情形有:申请人与提交材料记载主体一致的;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材料证明事实一致的;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3)(二手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3)(二手房)

    内容: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居住房屋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03)(二手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750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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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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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公有住房需要注意的是: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二次转让时缴纳契税即可,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二次转让时除缴纳各类税费外,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交易五大注意事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易五大注意事项

    内容:交易五大注意事项共有评论0条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08-04-01浏览:15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保留物业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保留部分房屋出租和自用的,可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向区县房地产局申报,由区县房地局在核发预售许可证时予以扣除;其中,5月24日前已申领预售许可证的,可在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时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网上标注;由担保留的房屋应当集中、并明确具体的部位。对于预售面积较大、预计需求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房项目,可试行采取由公证部门主持的“登记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那么交易五大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729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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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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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

    内容: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地产转让的合法方式包括:(一)买卖;(二)赠与;(三)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四)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而是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五)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六)以房地产抵债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房屋所有权连同所使用的土地互相交换时,是一种互相转让行为,应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612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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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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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的,需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证仍有抵押人保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二手房合同签订和安全交易应注意的事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二手房合同签订和安全交易应注意的事项

    内容:手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同时交易前,作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③在房产证上除了买房者还有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应先确认买卖行为是否征得共有人的同意。④要注意二手房是否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那么二手房合同签订和安全交易应注意的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531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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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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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二手房时,卖方需要注意查验买方身份信息,注意二手房的转售是否经过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注意二手房合同的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内容:1.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那么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33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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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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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审核事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审核事项

    内容:但是,对于企业之间购货或民间个人之间借款而设定房地产抵押的,如其约定的借款利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属于高利贷,应不予登记。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人为隐瞒这一违法事实,在借款合同中,故意不约定借款利率。(二)房地产抵押物价值有的典当公司与抵押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既不提交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也未与抵押人就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达成书面协议。所以,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须核对其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审核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529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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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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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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