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转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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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应向谁主张工程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层层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索要工程款《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天用专案组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首先指导当事人王女士完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结算单、现场照片等9项证据资料,为在庭审中主张工程款奠定了强大的基础。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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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实际施工人1、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5、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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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的条件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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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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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否仲裁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有纠纷,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有纠纷能约定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律有关规定,工程纠纷是可以约定仲裁的,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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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前,实际施工人应当先与发包人协商解决纠纷,以节约时间和成本,在起诉过程中,实际施工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存在违法行为,并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以及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事实,首先,转包行为使得实际施工人失去了对工程的控制权,实际施工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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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建筑总承包被商砼供应商起诉,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供应商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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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施工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往往会因为承包人或业主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施工进度受阻、费用无法支付等问题,才会选择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和业主是因为合同纠纷、工程质量争议、工期延误以及费用支付纠纷等原因,这些问题成为实际施工人维权的主要依据,实际施工人往往会通过提供施工进度表、工期延误原因分析等证据来证明承包人或业主在工期管理上存在失职行为,并以此为依据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往往会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现场照片等来证明承包人或业主在工程质量上存在瑕疵,从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或追究责任,很多实际施工人在面对施工纠纷时,选择采取法律手段向承包人和业主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实际施工人来说,与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往往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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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起诉过程中,材料供应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货款的金额、付款时间以及实际施工人未支付货款的事实等,一般来说,如果材料供应商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实际施工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材料供应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施工人支付货款及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此外,如果实际施工人提出了抗辩,例如认为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等,也可能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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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仍然拒绝还款的,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工程款被拖欠的,承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的相关款项,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判决后发包方仍不给工程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2、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可以向辖区法院进行起诉,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施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可以索要工程款,协商不成之后可以提起诉讼,写诉状,带着身份证,到对方住所地 或者工程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包工头讨要工程款,先催讨,经催欠不给的,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承包人进行结算后,向发包人发送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才能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款。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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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合同文件起诉发包方要求清偿未付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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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工程转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的,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发生的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一般应以挂靠施工单位和被挂靠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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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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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是:因工程引起的纠纷,发包人一般只需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挂靠、转包情形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2、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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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庭审理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施工方提供了相关证据,但并未能充分证明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对施工造成了实质损害,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施工方在正式起诉前并未与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双方似乎没有尝试解决纠纷的意愿,同时,单位工作人员的辩护人还指出施工方在起诉前并未主动与其沟通,也没有尽到解决纠纷的努力,法庭认为,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的行为并未构成违规,因为他们有工作上的正当理由,并没有对施工造成实质损害,施工方认为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施工规范,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声誉上的打击,案件的关键点就在于判断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进入施工区域,并是否和施工方达成过谅解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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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