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法官为什么约原告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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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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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3、案件复杂性: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2、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是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法官拖着不开庭用意何在法律分析:法院延迟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因包括必须出庭的当事人没有出庭、提出回避申请、通知新的证人等。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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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决生效证明吗法律规定原来的原告在第次起诉离婚前需要找原审法官开具审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只有拿到这个证明才能在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那么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决生效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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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原告垫付诉讼费,被告输了把诉讼费交给法院,法院会主动联系退给原告嘛...民事案件胜诉后,原告垫付的诉讼费法院应该退还吗 讼费法院是退还的,法院会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争议标的如果需要强制执行,诉讼费用执行法官会一并执行的,诉讼费由原告垫付后,如果胜诉,诉讼费法院是不会返还原告的,法院会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原告已经预交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争议标的如果需要强制执行,诉讼费用执行法官会一并执行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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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决生效证明吗法律规定原来的原告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需要找原审法官开具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只有拿到这个证明才能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那么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决生效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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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是以被告有过错行为的前提下签订被告作为过错方支付给原告补偿款50000元。对此原告的解释是要开始新生活不能因被告不同意签离婚协议而无限期拖延。但这并不能推脱原告存在的过错原告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予以采信。夫妻双方对婚姻均有忠诚义务现原、被告均对婚姻不忠均有过错行为对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5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第条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重婚的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实施家庭暴力的第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甲的诉讼请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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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本院认为原告舒某某与被告朱某甲系自由婚姻双方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相识恋爱才登记结婚婚后又共同生活长达19年且共同生育个子女其夫妻感情有相当牢固的基础。原告舒某某要求与被告朱某甲离婚除了自己的陈述外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及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律师说法存在家庭暴力定可以确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规定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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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打官司有方不上庭能否判决离婚对方不到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包括离婚案件但因为对方不到庭你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达到离婚的法定标准并且就财产与小孩抚养提供确切证据即能够让法官下判。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方不到庭法院般要慎重对待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因此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判决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那么离婚打官司有方不上庭能否判决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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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那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个月内又起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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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何为“新情况、新理由”法律没有详细界定,因此,法官就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余地。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那么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不思悔改,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再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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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那么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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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残疾补助金由被告代为领取本院认为第原、被告于1990年相识后结婚并生育子女。现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称其愿意与原告离婚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表示同意原告关于抚养小孩王XX的意见故本院按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由被告抚养小孩王XX并承担小孩的全部抚养费。小孩王XX的残疾补助金原、被告意见致由被告代为领取对此本院予以确认。那么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残疾补助金由被告代为领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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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起诉离婚,若原告方不出庭会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方不出庭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是缺席判决,法官会认定被告方不同意离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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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二审法院判决离婚了,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若二审判决不予离婚,不存在再审问题,可在6个月内重新申请离婚诉讼。那么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是否还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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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20年3月,王某将周某和丁某一道诉至仙居县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丁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本案中的借条载有“借款人逾期不还,由丁某支付本金和利息”字句,是典型的一般保证。又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可惜,原告王某的起诉时间为2020年3月,向担保人催债超过了“有效期”。那么写借条有讲究,“催债”有时限,法官强力提醒!。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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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开庭到现在,经过多轮调解沟通,也很感谢法官加班加点,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落幕:“双胞胎女儿抚养权,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给付至22周岁,对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岁,对方公司千万期权一并处理。。。”这些通过判决都有不确定性,唯有调解可以做到😁 结案时客户那句“有你们在,我真的特别安心,特别暖心❤”,便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长,唯以专业与温度并行,方能不负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圆满,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阳而生🙏
打官司谁嗓门大谁就赢? 一审不用请律师,败诉了二审再请律师。 这是纯纯的无知老爷们儿的想法! 美丽的公主不喜欢瞎吵吵的当事人。 一审笔录各方确认,白纸黑字不容推翻。 或许只有看到正义女法官的判决时, 才会懊悔一审陈述欠考虑以及没有请律师。
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 为了这份判决等到12点,激动的难以入眠,太能体会一位妈妈的心情了 男方将孩子骗离母亲身边,从2023年8月25日至2025年3月26日,长达近两年的母子分离,在宝坻法院无法处理婚内监护权、不能认定对方将孩子骗离行为属于侵害监护权以及对方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诉讼,我们提交大量录音证据、对孩子未来的规划、孩子抚养的优劣势对比、给法官的一封信、代理词等等大量的材料,终于把孩子抚养权争回来了 孩子终于能回到妈妈身边了,兼职太治愈,太解气了😭😭😭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