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和合同的效力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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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投标中,企业人会需要投标人提供过去3年、5年或者10年内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须知和前附表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材料的提供,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发生有关建设工程类质量、履约等诉讼的扣2分,属于骗标行为,招投标中近三年指哪三年,需要精确到月吗在招投标中,对于近三年内转包等严重违约情形的时间认定,一般应该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开始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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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工程组成施工合同文件有哪些内容?优先解释顺序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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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的招标文件必包含: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那么招标文件的组成有哪几部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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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二是中标人在符合其投标的书面采购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即签订书面合同时合同生效。本条的规定表明,我国招标投标法对采购合同的生效问题,采取的是上述第二种规定。所谓在30日内签订合同,既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签订,也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0天签订,应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不作强求。那么招标人与中标人何时签订书面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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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赔偿投标保证金损失。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收到了招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证明其已经中标,故此解除条件并未成就,合同一直处于生效状态。合同中约定的供应期间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交货期均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自甲公司与投标单位正式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应理解为乙公司履行交付钢材义务的期间,而非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那么该招标合同能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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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咨询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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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怎么办?可以是不同的,但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本次招标由招标人的某某控股股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有效。法律规定,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内容没有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有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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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我们认为,可以分两种情况:第一,起诉时双方早已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而投标保证金纠纷是双方就建设施工合同众多争议问题中的一个,此时不宜将投标保证金纠纷单独列出要求当事人另案起诉,而应当作为整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个环节,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一并处理,虽然实施条例中没有这一条规定,但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3.3.2条:“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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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那么招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盖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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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法律主观:具体区别如下: 固定总价合同 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需要按规定增减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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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文件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哪个效力大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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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那么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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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认为,可以分两种情况:第一,起诉时双方早已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而投标保证金纠纷是双方就建设施工合同众多争议问题中的一个,此时不宜将投标保证金纠纷单独列出要求当事人另案起诉,而应当作为整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个环节,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一并处理,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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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如果是承包方,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管辖法院应当市、区或者是县级的所对应的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当在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的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的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沟通交流。
浙江那边有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个活儿,他要居间费嘛,四个点也不低,50万我就打给他了,可是从去年到现在我还没进场呢,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当时你们没有签订比如说居间合同,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吗?有他给我出了一份属于这个工程的一个介绍费,有写清楚吗?那倒没有,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吗?还是说有别人做了招标还没下来呢?更想要这个钱,还是更想做这个活儿?那上面人跟我说,好像中间出点什么问题,那个活儿可能不一定能拿得到手了,首先你可以报警试试啊,因为毕竟这个钱转给他是相当于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这个工程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存在,我们可以把他往诈骗的这个方向来说,给到你的这个朋友一点心理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他出于对于这个事情的这个害怕,可能就给你了,再有一个呢,就是按不当得利啊,去起诉你的这个朋友。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