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级造价案例教材勘误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工程造价算错了需要坐牢吗,工程造价失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造价和施工质量是没有关系的,不必为施工质量负责任。另外还具体要看合同的具体细节。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八旬老人术后变植物人,医院无过错,为何还赔偿家属32万元,交通事故致人植物人赔偿案例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案例:一天傍晚,孙某回家路上被李某驾驶的货车撞伤后,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由于伤情严重,做了四次手术后孙某仍然神志不清、瘫痪在床,出院时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已经是植物人,2、律师解答68岁老人若因交通事故被撞成植物人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多种费用,医院认为医生的用药与老人成为植物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想赔偿。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建筑工程造价纠纷的相关案例。原告诉称:按双方签定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分别适用98定额和03定额结算工程造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分别适用98定额和03定额结算工程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那么建筑工程造价纠纷的相关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 合同发生纠纷 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法律主观: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工伤, 建设工程合同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这样的,(1)和解,2、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合同纠纷案例:2011年12月7日,朱先生与上海某室内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对朱先生的房屋进行装修。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具体来说,就是对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方案设计、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各个阶段的造价进行评估、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完成,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在预定的投资额度内顺利完成,避免因资金不足或超支导致项目建设受到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工程造价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进行的初步估算。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纠纷案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纠纷案例:2017年5月,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甲公司出口的货物,保险金额为100万美元,三、解决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纠纷的方法1.协商解决:在纠纷出现时,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甲公司认为,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被保险人必须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因此乙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赔偿,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应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严格遵守条款和规定、合理包装和标记以及选择可靠的运输公司和承运人。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院受理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得到法院受理后,案外人也将男方列为被告起诉欠款关系,主张借款还债,并出具借条,被告男方予以自认,而女方否认,男女朋友关系经济纠纷案例法律分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认为恋人之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于一般赠与,1、一般而言,恋爱关系终结后,双方对恋爱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而形成的借条,如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婚外情经济纠纷案例情感咨询:恋爱期间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问:冷爱老师你好,他今年26岁,身高187,体重140斤,未婚。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是裁判机构在处理建设工程中结算纠纷的主要依据。在不同的工程种类中,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与承担风险是不同的。那么2018年工程结算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截肢是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计算,该条规定了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赔偿项目还应包括增加的生活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金额可能会考虑到您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因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等因素。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原则的贯彻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因诉讼等方式而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调解,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后未能通过协商等合理途径解决纠纷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最终导致了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出现工程造价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和解决。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近年来,建筑工程输钱、挣钱两难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工程造价出现了算错的情况,导致工程方和施工方都面临着经济损失。那么,如果工程造价算错了,是否会涉及法律责任呢?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律客观:《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案例分析:根据鉴定意见,医院在对李某及其胎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胎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造价工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碰到此类问题对于不太严重的一些质量问题只能按合格工程进行工程计费,留给原、被告双方在法院庭审时,对工程造价的打折进行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通过以上建议,双方可以更好地预防和解决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并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如建筑商、业主、设计师和承包商等,因此解决这类纠纷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采取正确的合作策略来避免合作风险与争议的发生,如果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则可以根据实际工地的使用情况和施工进度等因素,协商确定退场费的赔偿方式,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例故事的开始,是一家建筑公司接到了一份工程项目,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开始了工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陆续支付了工程款4670万元。发包人认为存在无效签证及虚构结算材料、虚报造价的问题,故不予认可。承包人遂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利息、违约金等三千七百多万元。那么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