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导读: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原则的贯彻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因诉讼等方式而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调解,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后未能通过协商等合理途径解决纠纷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最终导致了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出现工程造价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和解决。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造价纠纷也日益增多。某市一建筑公司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为房地产公司承建一栋商业大楼,合同价款为1000万元。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双方就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后,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解决原则之一:遵守合同约定原则
在工程造价纠纷中,遵守合同约定是首要原则。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当出现工程造价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和解决。
在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条款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因此,建筑公司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房地产公司则认为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不同意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建筑公司确实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大部分工程量,但仍有部分工程量未完成。法院认为,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法院酌情认定房地产公司应当支付大部分工程款项给建筑公司。
二、解决原则之二: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解决工程造价纠纷时,应当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在确定工程价款、质量等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协商,合理分配风险和责任。在解决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纠纷解决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认定和裁决。法院应当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法院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双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认定和追责。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为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考虑到房地产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也具有一定的违约行为,因此法院酌情认定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解决原则之三: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维护社会稳定原则是指在解决工程造价纠纷时,应当注重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恶意诉讼等手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和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工程价款产生了争议后未能通过协商等合理途径解决纠纷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最终导致了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原则的贯彻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因诉讼等方式而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了调解方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双方当事人明确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得以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了诉讼带来的不良影响,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遵守合同约定、公平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在解决工程造价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同时,当事人应当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最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恶意诉讼等手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当事人可以更好地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造价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下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以及诚信原则和处分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如何解决工程造价纠纷
工程造价争议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