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人不到庭法律规定



内容:一般收费标准如下:(1)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企业律师顾问费一般是多少法律分析:一般根据顾问单位规模大小、法律事务繁简、具体服务方式等因素协商收取,如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3)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10&mdash,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法律主观:1、免费法律咨询,以上信息供参考,具体法律顾问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律师的收费标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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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一)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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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4、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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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效力瑕疵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公证,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此时的离婚协议书也不能生效,具体如下: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得到确认,只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能力、是合法夫妻、对于协议书的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一般是有效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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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垫付金是自然人为了将要进行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所提前拿出来的资金。垫付金可以给别人垫付,也可以给自己提前垫付,只要垫付协议条款约定明确,符合法律规定,垫付协议是当然有效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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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二奶中的赠与行为的法律思考 1998年4月,家住甲市的张某,系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认识了话剧团年轻漂亮的演员赵某。张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处分属于李某的财产,用于购房赠与赵某,张某已构成侵犯赵某的合法权益,应由张某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张某与赵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张某出资伍万元为赵某购买商品房,符合赠与合同的特征。张某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侵犯财产共有人赵某的合法权益,应认定赠与行为无效。那么包二奶中的赠与行为的法律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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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上诉人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是自己的,才同意给付抚育费。裁判理由:亲子鉴定结论并非确认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唯一证据,根据《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上诉人于其母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且母亲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被上诉人又无相关证据否定与上诉人的婚生关系的。那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律推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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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诉人沈阳富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文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苏民合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于2005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上诉。事后,武文华向富城公司工程款,富城公司未给付。2004年12月27日,武文华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富城公司给付工程款181,196.6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至于富城公司主张武文华系其公司职员,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因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本院不予认定。那么沈阳富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文华工程承包合同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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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委托代理人李xx,男,1965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某某社区管理中心企管合同科干事。上诉人某某石油管理局某某社区管理中心因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东经初字第5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另查明,原告李某某系个体工商户,其字号为东营市东营区大洲装饰中心,经营范围为主营室内装饰服务。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李某某与瑞达物业公司订立的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原告有经营室内装饰服务的资格,瑞达物业公司已经其主管部门被告某某社区同意授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合法有效。那么上诉人xx石油管理局xx社区管理中心因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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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年营业额800万-3000万元,每年30000元-50000元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6、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7.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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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婚为附加条件签订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即成就离婚条件时,该协议生效,同时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可见,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方能发生效力,太多感情因素的介入,增加了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内容的不确定性,而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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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 ...,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徐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咨询交警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由于交警是有人工在线咨询服务的,车主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2即可在线咨询,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徐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咨询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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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愿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部门鉴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将房屋交付原告于是朱敏娜向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提起诉讼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离婚协议书第五条违反了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离婚协议书系有关的协议应适用不应适用合同法。终审判决死亡约定成立有效上诉人认为二审庭审中。离婚协议第五条仅是对财产所作的奖励而朱敏娜则认为。被上诉人与刘海涛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是有效的因协议订立后刘海涛意外死亡故该条款所附条件已成就。那么离婚协议里的"生死约定"是否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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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及共同财产的法律适用何书丰上诉人黄秀花与被上诉人高世廉均系再婚,1996年11月20日,双方在那大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2年5月13日,高世廉向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03年2月24日,高世廉再次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黄秀花离婚。庭审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坐落于儋州市那大镇怡园五街58号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被告主张原告婚前建造的房屋归其所有,因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不予采纳。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搬出该房屋。一审宣判后被告黄秀花不服,向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夫妇之间债权债务及共有财产的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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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5年2月14日王X在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后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4月15日作出市工伤认定[2005]31号《工亡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王X因交通事故死亡为工伤。另查明,两原告已对肇事者向法院提起了王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被上诉人则辩称:上诉人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前支付工伤保险金于法无据,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正确,应予以维持。那么从一则案例探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之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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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开庭到现在,经过多轮调解沟通,也很感谢法官加班加点,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落幕:“双胞胎女儿抚养权,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给付至22周岁,对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岁,对方公司千万期权一并处理。。。”这些通过判决都有不确定性,唯有调解可以做到😁 结案时客户那句“有你们在,我真的特别安心,特别暖心❤”,便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长,唯以专业与温度并行,方能不负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圆满,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阳而生🙏
"这里不开速效止痛片 而是调配专属的情绪药方: 三克法律智慧 两钱换位思考 辅以恒温陪伴 文火慢熬 愿这剂良方助你重获内心的晴朗"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