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股东大会吗?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不设立股东会,是否需要股东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2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不设立股东会,是否需要股东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2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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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商企业借外债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鉴于_________向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申请使用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与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那么外商企业借外债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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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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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与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对违反本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或中方投资者,由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那么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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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那么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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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其二,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企业。无论哪种情况,如果因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而涉及对企业财产的分割的,应按照有关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后,对剩余的财产在夫妻之间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子或者平均进行分割,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那么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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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个人独资企业所表现出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普通自然人有区别,但它实际上只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法律上的延伸,其主体事实上是投资人本身。投资人作为共同被告,可以明确个人独资企业涉诉时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又可以避免企业财产执行后不足清偿时另行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那么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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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审批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的审批合营企业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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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 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提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缩短工作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有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探亲、婚丧、生育等带薪假期。那么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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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四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独资企业无力还债,投资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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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GF-92-100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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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继承条件说明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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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那么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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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订立集体合同与工会或工人代表发争议,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时间、女职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这类劳动纠纷时,要掌握好两个标准:一是严格执行我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二是在处理劳动纠纷时要积极疏通协商,促使外商投资企业合法用工。那么外商企业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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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外国客户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拖欠货款,如存在产品质量数量争议、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也有一些客户恶意拖欠、占用货款,甚至一些个别的不良奸商蓄意诈骗等。一旦外国客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外贸企业一定要及时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并积极催促外国客户付款。如果对方一直拖欠货款不还那应该如何处理呢?比较重视的,及时委托当地律师也显示供应商通过法律手段追收货款的决心。促成双方争议的解决,收回应得的货款。其实外贸企业可以与当地律师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证据状况、供应商自身的过错以及债务人财务状况,协商确定灵活的律师收费方案。那么外贸企业遇到外商拖欠货款如何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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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二、根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7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建管局: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程序,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于2006年1月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通知》,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以及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的设立审核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对于新设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22条,以及《建筑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函中关于企业是否具有直接申请相应等级的资格进行初步核准,具体企业资质审查由相关的资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对于以上事项,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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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局限性的主要表现 1. 战略视野局限 表现:过度依赖经验决策,缺乏行业前瞻性,错失转型机会(如传统企业忽视数字化转型)。 2. 管理能力瓶颈 表现:企业规模扩大后,仍用“人治”代替制度,导致效率低下或团队失控。 3. 思维固化与学习惰性 表现:拒绝新知识(如数字化工具、新兴商业模式),凭直觉否定专业建议。 4. 用人局限 表现:任人唯亲、忌惮下属能力过强,导致团队平庸化。 5. 风险偏好失衡 表现:要么过度保守(不敢投资创新),要么盲目扩张(如乐视生态化反)。 6. 价值观与文化缺陷 表现:老板个人价值观(如功利主义、专制)渗透企业,阻碍长期健康发展。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句诗(出自郑板桥《竹石》)以竹喻人,强调坚韧不拔的品格和适应力。对于企业发展管理而言,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1. 核心定力:坚守使命与价值观 企业需明确核心使命和价值观,如同竹子扎根岩石,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市场波动、竞争压力、短期诱惑),都要保持战略定力。 在战略决策中,以长期价值为导向,避免盲目跟风。 通过企业文化凝聚团队,形成内在韧性(如华为“以客户为中心”的长期主义)。 2. 逆境韧性:将挑战转化为成长动力 “千磨万击”是常态,企业需将压力视为锤炼能力的机会。 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如丰田“持续改进”文化)。 通过压力测试、冗余设计(如财务缓冲、技术备份)增强抗风险能力。 3. 动态适应:灵活应对“东西南北风” 风向多变,企业需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 敏捷组织:像竹子随风弯曲但不折,构建扁平化、快速响应的团队(如ZARA的供应链敏捷性)。 多元化布局:分散风险(如比亚迪横跨电池、电车、光伏领域)。 环境扫描:持续监测政策、技术、市场变化(如微软从软件向云的转型)。 4. 持续修炼:内功比外力更重要 竹子的“坚劲”源于内在生长力,企业需长期投入核心能力。 技术创新:持续研发(如台积电专注芯片制程突破)。 人才培育:内部培养适应力强的团队(如阿里“中供铁军”体系)。 流程优化:通过数字化提升效率(如美的全链路数字化转型)。 5. 长期视角:时间是企业最好的盟友竹子四年仅长3厘米,第五年却每天30厘米——企业需耐得住寂寞。 拒绝短视KPI,投资长期价值(如亚马逊早期亏损换增长)。 在行业周期中保持耐心(如宁德时代十年深耕电池技术)。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借钱投资失败了,人跑了钱咋办?我现在找不着个人呀,中间一分钱都没有,当时没有写过凭证,其实这个事在法律上来讲也比较简单啊,其实就是属于一个借贷不还的纠纷。目前来讲的话,就当时你替他拿了七十五万来进行投资啊。那现在来讲的话就不还钱,就和投资没有任何关系啊,无非就是他借你的钱来进行投资了,正常情况下啊,就是拿钱的话肯定是有欠条的。如果说能联系上对方还好,那咱们的话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谈判给对方来进行解决。那现在对方已经失联了,那和解这条路是行不通了。那我们也只能是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这个事情,你就把这个欠钱不还这个事,咱们固定一下,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就好了啊。最早微信有过交流,微信上面有记录,作为借款事实的一个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就可以了。
当事人在工程分包时不慎掉入合同“陷阱”,工程款要不回,还反被对方追讨投资款,对方是拥有强大法务团队的大型企业,企图用大量复杂证据扰乱视线,天用律师团队在海量资料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证据,先发制人,足额保全,一审二审胜诉,要回419万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