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未履行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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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高碑店市和平路39号。本院受理原告赵xx与被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第十二条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睢阳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被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理。那么赵xx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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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中铁某某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高碑店市和平路39号。本院受理原告赵某某与被告中铁某某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中铁某某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第十二条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睢阳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经审查,本院认为被告所提管辖权异议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被告中铁某某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理。那么赵某某与中铁某某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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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方项目经理应履行哪些职责?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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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施工到一半,双方产生纠纷,南宁公司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福建公司退出施工工地,并进行结算。本案存在选择管辖,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福建公司与南宁公司是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生纠纷,根据上述规定,南宁公司可以向福建公司的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建筑施工纠纷如何选择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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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否则约定无效。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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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福建海天公司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先期投入了大量资金。后双方就协议履行发生争议,中铁三局公司遂强行将福建海天公司驱逐出施工现场,致使福建海天公司无法继续履行《施工协议》。此后中铁三局公司同福建海天公司就解除该《施工协议》及赔偿福建海天公司损失的有关问题展开了协商。福建海天公司遂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中铁三局公司归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共计5,107,650元。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之管辖权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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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例2007年3月20日,江苏海安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被告花某某对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法院审理海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花某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其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那么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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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4年3月18日,花某某以大丰某轻纺公司的名义与某钢结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由某钢结构公司在大丰市经济开发区为大丰某轻纺公司承建厂房。双方对相应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同时,一致同意如发生纠纷,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海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花某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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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那么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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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权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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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的诉讼管辖 因履行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 合同当事人 将会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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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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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工程变更是以哪些形式,是怎样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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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设工程领域,当涉及到合同纠纷或争议解决时,专属管辖条款通常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的:1. 双方约定:各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专属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以便在发生争议时可以就合同纠纷进行诉讼或仲裁,建设工程合同的专属管辖规定旨在提供双方争议解决的明确框架,避免在管辖权上的争执,并确保合同纠纷能够在选择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中得到合理、公正的解 ...,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约定,双方可以在争议发生时避免对管辖权的争议,并能在统一的司法制度或仲裁流程下解决纠纷。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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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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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主任啊,我最开始就没签合同,现在他也不给我结算,就一直拖,那我这还能要回工程款吗?能不能要回来,当然要看你具体的一些证据啊,因为合同呢,它只是其中的一份证据,但是呢,如果说你合同签的不好,它可能是对你不利,有些合同是包干合同,有些合同呢,单价呢又约定的特别的低啊,有些合同呢,管辖权约定的也有问题,那这样的合同有还不容易有像你这种情况哎,没合同,没合同的话,我们无非就是要证明诶,这个工程是我们做的,那么我们只要能够证明我们是实际的施工方就可以了,那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你就要把你平时的一些施工日志啊,一些沟通的一些记录啊,这些证据都做一个保存,那咱们即使没合同也能够证明这个事情,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