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规定

2021.12.08 17: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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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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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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