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名义借款案例

2022.09.24 18:54:38
1人收看
于海明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4117 人赞同
188 人不赞同
  • 律师回复中...
  • 基建借款利息的案例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基建借款利息的案例

    内容:检查组黄组长询问小杨对借款利息的检查情况,小杨汇报说,为了防止A公司以短期借款名义将在建工程所使用借款的利息支出挤入期间费用,他已专门检查了短期借款合同及财务费用列支利息的情况,发现被检查年度仅有两笔小额短期借款的利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小杨查阅了这两笔借款合同并追踪两笔借款到达A公司账户后均汇出用于采购原材料的情况,证明这两笔确为流动资金借款,相关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没有问题。但是,敏感的黄组长还是从账面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仅510万元及借款和开工的时间差异上看出了疑问。黄组长决定追踪两年前A公司对2560万元基建借款的使用情况。那么基建借款利息的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87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借款,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担责!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借款,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担责!

    内容:夫妻离婚后男方仍以夫妻名义借款并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女方是否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具体到本案,李某借款及出具借条的时间,均系与王某夫妻关系终止后发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王某仍需对该110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理由如下:1、王某、李某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仍以夫妻名义向徐某借款并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王某虽未在借条上签名,但徐某系对夫妻关系信赖,与之达成借贷合意。综上,王某对该110万元本息,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某、王某归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110万元并承担利息。那么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借款,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761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项目负责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有责任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项目负责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有责任吗

    内容: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实践中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授予代理权,亦是常见的现象。那么项目负责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36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债务的情形为:“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具体到本案,王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只是用于给非法同居的杨某使用,并不是用于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所用,属于“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因此,王某所借款项的性质为个人债务,而不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应从王某的遗产中支付5万元给债权人张某。
  • 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谁承担还款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谁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借用他人名义借款责任承担法律分析: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法律规定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不同的银行贷款清偿方式如下: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郭铭芝律师
    2024.01.0582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

    内容: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如行为人采用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诈骗贷款,其行为又触犯了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论处,定贷款诈骗罪。那么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属于犯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60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

    内容: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那么当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时谁应该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4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65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现金借款没有转账记录案例(现金借款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现金借款没有转账记录案例(现金借款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内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30万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如果人们缺乏大量的实质性证据,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个人社交平台的交易记录,以及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现金借款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现金借款没有借条收集证据 没有借条的,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并录音。

    翁玉素律师
    2024.01.1795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吗

    内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银行之间的其他纠纷应另案处理。如果甲借款给乙用,可有以下情况;1、贷款人向名义借款人追偿,与实际借款人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名义借款人偿还后,再向实际借款人追偿;2、如果是冒名贷款,严重情况下可以以诈骗论之。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不可合并审理并互相抵消债务,依资金流向追加诉讼当事人,只审理借款关系即可。名义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签订借款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名义借款有风险,签字需谨慎。那么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是法人以个人名义向我借款公司破产我能否要得回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如果是法人以个人名义向我借款公司破产我能否要得回钱

    内容: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如果公司偿还能力强你可以让他以公司名义为你写借条,并要盖公司章。那么如果是法人以个人名义向我借款公司破产我能否要得回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3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以单位名义借款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以单位名义借款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内容:以单位名义借款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以单位名义借款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89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内容: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以一方的名义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产生夫妻共有债务的情形如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按照当前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债务是指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结婚后产生的债务都可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不予支持。那么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43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因债务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通常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一些三角债的问题、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等的问题,出现债务纠纷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的,是属于风险非常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以自己的名为替他人借款的,自己就成为债务的直接承担人,而他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万一他人不还债的情况下,自己是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如果他人不认账的,自己也不能向其追讨款项,所有的损失就由自己承担。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以自己名义替他人借款的需承担还款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59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

    内容:本人参与的一个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为保证人摆脱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尴尬地位作出一些探索,也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发放借款2300万元,但并未将借款存入专用账户,之后该借款也未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因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贷款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300万元,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后,保证人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认定,贷款银行未尽到借款用途的监督管理义务,免除保证人60%的担保责任。那么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0102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借款和工程款可以抵消案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借款和工程款可以抵消案例

    内容:债务关系在商业往来中是极为常见的,而借款和工程款的抵消则属于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于抵消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为解决债务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张嘉娱律师
    2024.03.28121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