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失效还能恢复吗?

2021.12.09 12: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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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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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 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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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不具有新颖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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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仲裁是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诉讼是指专门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2、提交材料。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4、缴纳费用。

    李楠楠律师
    2022.04.15934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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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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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专利权人没有交纳专利自费是有正当理由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 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内容: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一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翁玉素律师
    2023.11.1345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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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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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过期1个月内: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2、过期2~6个月: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3、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4、逾期不理会,彻底丧失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拖欠装修款没有合同怎么办_装修欠款合同几年失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拖欠装修款没有合同怎么办_装修欠款合同几年失效

    内容: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实现债权。装修欠款合同几年失效装修欠款合同不会失效,但是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欠款合同几年失效欠款合同几年失效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吴梦云律师
    2022.05.0645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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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内容: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需要注意的是,当专利权遭到无效宣告或者因未缴纳年费等费用时,专利权会提前终止,权利人行使专利权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专利转让、专利授权许可、专利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等方式,都是让专利增值的良方。例如,在中国授权的专利不能拿到美国去行使,反之,在美国授权的专利在中国也不受保护。2019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一位。专利权的排他性,是指专利权人拥有禁止他人实施专利方案的权利。专利权的排他性在这些特定领域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专利权人权利的丧失。那么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4.2797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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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失效别人不可以再申请。失效的专利产品不再受保护。因为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因此,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但在原专利基础上经改进后的发明创造,凡是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后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 担保人签字几年失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担保人签字几年失效

    内容:其次,担保人在签字之前,应该全面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风险以及保障措施,二是借款合同的不合法性或违约条款的存在,从而导致担保人签字失效,造成担保人签字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借款人的恶意行为,即借款人以违法违约行为导致担保人失去担保义务,我们应该加强对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认识,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陷入担保人签字失效的困境,三是在借款合同生效之前,担保人没有正确全面地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从而签字失效。

    张旭律师
    2023.10.0454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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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断缴之前交的是不是作废了,社保停交多久会自动失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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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社保断缴之前交的是不是作废了,社保停交多久会自动失效?

    内容:而对于医疗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社保中大家更为关心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事关退休后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事关看病买药和医保报销待遇,而且,很多人不知道,医疗保险存在两个缴费年限,一是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不用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一般是男25年,女20年,各地要求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不同,养老保险停交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会清零,养老金账户的钱也不会归零,到退休时会汇总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地进行计发养老金,如果说医保中断后,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失效,但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就会失效,就要重新开始计算了,医保中断后,是存在一个医保报销待遇失效的问题的,医保由于是现收现付的制度,所以从中断后次月开始,个人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

    张旭律师
    2023.01.033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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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行证和签注要一起办吗,澳门旅游签注恢复了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通行证和签注要一起办吗,澳门旅游签注恢复了吗

    内容:对于疫情前单独申请赴澳门旅游签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领取证件的申请人:请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电话告知,前往相应取证点领取证件,对于疫情前同时申请赴澳门旅游签注和赴香港旅游签注(或赴香港商务签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领取证件的申请人:由于赴香港旅游签注和商务签注暂未恢复办理,9月23日起,如确有近期赴澳门出行计划,可前往取证点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办理了赴澳门旅游签注而未能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将发送提醒短信,并电话联系,告知申请人相关后续处理流程,也可拨打2891580电话咨询。

    荣静月律师
    2023.01.03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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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内容: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冰峰律师
    2022.04.0854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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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恢复期限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 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内容: 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周春花律师
    2023.04.199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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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终止后原则上是无法恢复的。但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于海明律师
    2023.11.0966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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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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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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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737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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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刘晓红律师
    2024.03.1115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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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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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内容: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专利权可继承吗著作权呢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段建国律师
    2023.10.18163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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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内容: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以专利权出质为债务担保担保的,专利管理要对出质进行登记,发明专利登记费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50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那么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8104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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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订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订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3、要约被依法撤销;4、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5、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6、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邢颖律师
    2022.04.1235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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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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