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信息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2021.12.09 1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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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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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2.导出申请表打印,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公章。(变化在这里 请注意各地的是否一样)3.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高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贷款学生本人签字并捺印的《申请表》;4.交申请表2份,学生证(高校证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根据县资助中心通知,先在楼梯口公布处看好合同编号,按照安排的时间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签订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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