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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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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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工程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也就是工程完工后最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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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建筑法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可以劳务分包吗1、可以,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4、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规定是原则上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私自转包给其他人的,除非总承包合同当中没有约定,承包单位即使要把部分工程给分包出去,也必须分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承包单位私自分包的话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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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那么建筑安装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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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如何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方式: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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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工程分包纠纷起诉状民事起诉书(工程纠纷)原告:xxx,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玉皇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426077088被告:巴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定代表人周某,系该公司董事长,电话被告:江苏纸业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法定代表人俞某丽,系该公司总经理,电话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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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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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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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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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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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施工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同时向两个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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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是为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建筑工程是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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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程是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档案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条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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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违章建筑被砸毁是否需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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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三)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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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在去年九月份顺义区路过一个施工方,在这个过程中,北京裕丰国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扔东西,将宋女士意外砸伤。宋女士,在手足无措最困难的时候找到了元甲,我们律所帮助谈和解成功,在今天拿到了28万的高额赔偿款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什么要找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 1、懂工程的未必懂法律,懂法律的未必懂工程。 2、即便懂法律的工程律师,所懂的也多为工程方面法律,能将其他实体法和程序法融汇贯通的很少。 3、工程案件涉及的证据和事实需要较强的梳理和整体把握能力,而这需要长时间的实务积累,但多数律师没有这样的锻炼机会。 4、建筑工程的案子动不动纠纷的根源产生于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很多东西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或者当事人自己也忘了,两方很容易陷入罗生门,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但证据很多要不缺失了,要不根本就错过了取证的最佳时机,这就具备律师有很丰富的此类诉讼经验,.做建设工程律师,不仅要知晓法律,还要涉猎工程相关知识、相关名词,否则你很难理解所谓的证据。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类推证据提供给法官。实在不是外行律师能够提高胜率的官司。
为什么要找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 1、懂工程的未必懂法律,懂法律的未必懂工程。 2、即便懂法律的工程律师,所懂的也多为工程方面法律,能将其他实体法和程序法融汇贯通的很少。 3、工程案件涉及的证据和事实需要较强的梳理和整体把握能力,而这需要长时间的实务积累,但多数律师没有这样的锻炼机会。 4、建筑工程的案子动不动纠纷的根源产生于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很多东西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或者当事人自己也忘了,两方很容易陷入罗生门,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但证据很多要不缺失了,要不根本就错过了取证的最佳时机,这就具备律师有很丰富的此类诉讼经验,.做建设工程律师,不仅要知晓法律,还要涉猎工程相关知识、相关名词,否则你很难理解所谓的证据。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类推证据提供给法官。实在不是外行律师能够提高胜率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