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每天上班不超过八个小时,不包括(上下班途中,休息,午餐,集体锻炼时间)我们的上班时间是十点到下午两点,四点二十到晚上九点,但是实则是十点到下午三点,四点二十到晚上十点,这样可不可以举报?而且合同上写加班要给予加班费,但是并未发放给我,算不算违约了?

2024.05.04 15: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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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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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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