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滥用职权罪判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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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律客观:《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案例分析:根据鉴定意见,医院在对李某及其胎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胎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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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李艺虹庭长讲述了一个生动的案例。其中,张先生、刘先生是该软件的主要研制人员。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计算机软件条例》,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刘先生其所完成的开发成果,应属于职务成果,不享有著作权。法院据此认为,跳槽者违反了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遂判决上海B公司、武汉B公司停止侵权,向上海A公司、武汉A公司赔偿20万元。李艺虹称,软件企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软件一经开发完成,要到版权部门进行版权登记,并在升级后随时更新登记记录。那么法官细说竞业禁止箍住跳槽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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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对于法官判错案件能否承担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存在严重错误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被告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原判定是错误的,那么法院应该撤销原有的判决,并重新审理该案件,如果法官判错了案子,导致冤假错案的情况出现,那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若该法官存在徇私枉法等行为,则应当按照《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因为该案件是由法官判错导致的,因此该法官也应该为其错误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一审判决有明显错误的,被告人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机关应当根据申诉事实和证据,重新审查原判决或裁定。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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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上诉人已属给予被上诉人生活困难补偿,一审又要判决给付200元给被上诉人,明显是重复给付。是临时而不是长期的,一审要求上诉人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也违反婚姻法的精神。关于离婚民事起诉状判决案例范文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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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充分的庭审准备,元甲律师在开庭前做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和梳理工作,尤其是元甲律所代理的且系顺义法院审理并已经生效的判决,后在开庭前将高院的24号指导案例和我方代理的案件提供给法官做参考,同时建议家属参加庭审,向法院据实陈述在事故发生前刘女士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三、关联性和参与度的问题:(1)刘女士在发生事故时,诊断为胫腓骨骨折、踝骨骨折及盆骨骨折等多处伤,但是从2021年6月7日开始直到其去世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其治疗均与感染有关,这意味着有大部分医疗费存在法院不支持的风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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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3、案件复杂性: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2、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是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法官拖着不开庭用意何在法律分析:法院延迟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因包括必须出庭的当事人没有出庭、提出回避申请、通知新的证人等。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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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发后,由双方当事人的父亲自行协商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而未向交警部门报案;但被告黄某的父亲支付部分费用后,拒绝再付而酿成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所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认定本案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应属交通事故,并依据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法官点评 本案之所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本案的发生与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但是,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五)规定:“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案例详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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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分割的,且该协议是有效合法的,在离婚的时候,就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一般因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夫妻 离婚 时 共同财产 应当平均分割,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来说,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协议分配: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共同财产。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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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接手本案后,代理人发现本案存在的难点有: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不明,给各方的责任如何分摊造成困难;相对于其他交通事故案件,本案的诉请金额巨大,而保险公司能赔偿的只有交强险限额部分,余下的大部分都要两个个人承担,即个人赔偿部分能否最终落实。通过前期调查准备,本案诉至法院后,法院指派了一名经验丰富、工作细致的副庭长担任本案主审法官。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多次调解,又历经了重新鉴定,最后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方全责,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赔偿一百七十余万元。那么事故造成类植物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艰难起诉成功获赔成功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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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涉及多个层面的考量,包括股份的属性认定、价值评估、分割方式选择等,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公司股份在探讨离婚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在离婚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公司的运营和股权结构的稳定,判决了价值补偿的方式进行股份分配,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公司股份分割问题时,通常需要对公司法和婚姻法有深入理解的律师来细致分析,而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往往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股份时,此案例体现了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力求公平、合理的解决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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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打架失手打死人量刑与判决在具体量刑时,法院将会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行为方式、手段、危害结果等因素,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社会背景、前科记录等,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轻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案例分析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轻人因琐事与对方发生争吵并升级为打斗,最终导致了对方的死亡,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轻人将会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打架失手打死人怎么判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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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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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会对被告进行适当的引导和释明,但不会主动施加压力或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一、法官调解的目的和原则法官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官基于中立地位,依法协调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4、提醒义务:法官会提醒被告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包括赔偿责任、履行期限等,以确保调解结果的执行,本文将从法官的角度,探讨在调解过程中一般会对被告说什么,以及是否会施加压力,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官应该遵循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确保调解过程的正当性和调解结果的合法性,例如,在上述案例中,法官提醒被告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是为了确保调解结果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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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司法实务中,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判离。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关于二次起诉离婚民事判决案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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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关于精神病离婚判决案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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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