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房地产经纪人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那么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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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用房子,是不需要非要用这块儿地的。也就是说房子是跟着地的。有这一点是因为如果说在没有盖好房子之前就把这块地作为了抵押物,要是土地就仅仅指这块儿地而不包括房子,那么这个时候这块儿地和这个房子就应该分开处理了,这很麻烦的。既然想把房子抵给别的人或者是银行了,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是两个人都同意的。因为这会损伤到买房子这个人的利益。那么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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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的特点损害赔偿评估与般价值评估相比其估价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损害赔偿评估包括正价值评估与负价值评估。损害赔偿评估的独无性更强难以寻找到类似损害的赔偿实例。那么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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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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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公布第59号上诉人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与开发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资组成合资企业虹城公司,上述A地块土地使用权即转为虹城公司。同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备忘录》载明:双方同意将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43年10月8日止,与B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那么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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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第二十八规定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一)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二)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那么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如何进行分配依据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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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研究讨论的情况,现对审理离婚案件中一些法律政策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参照执行。有过错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3.处理有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要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应当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离婚后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经济状况确定各方负担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事前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那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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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相关规定,除了法律和经济因素外,实际操作也对购房者要求退房产生了一定的限制,综上所述,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多个因素,一旦正式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不能随意要求退房,其次,开发商有权对购房者的退房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决定,3. 法律规定的退房权利: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行使退房权利,例如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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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个法律案例及分析 1. 香港锦程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贸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8.1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 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5.3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3. 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4.21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柴里煤矿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保税区华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4.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联营合同纠纷5. 赵子文与潘日阳财产侵权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3.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6.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王军社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3.2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7.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3.20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8.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申东兰生产、销售假药,赵玉侠等销售假药案审结日期:2010.02.08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生产、销售假药罪9. 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审结日期:2010.01.06 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信用卡纠纷10. 广州市仙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大中鑫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广州远兴房产有限公司、中国投资集团国际理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2.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权转让纠纷11. 沈阳银胜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债权转让合同纠纷12. 北京公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祥和三峡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3. 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网络服务合同纠纷14.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权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2.19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采矿权纠纷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2.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审结日期:2009.11.2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错误执行赔偿17. 韩龙梅等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1.20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保险合同纠纷18. 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审结日期:2009.11.2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东出资纠纷1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审结日期:2009.09.24 审理 ...。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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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湖南省xx会因与湖南省长沙市卫生xx站发生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一、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本院予以准许。在诉讼中,根据xx会的申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xx站新站址房地产进行财产保全,即未经法院许可,xx站不得擅自转让新站址的房地产。那么房地产转让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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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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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纠纷应该处理方式如下:协商解决,5、购房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解决,房产纠纷一般怎么解决1、房屋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 协商解决:当发生房屋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2、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调解,但诉讼解决所需时间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如果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的,不建议直接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寻求解决方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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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富智商业顾问认为,目前市场上有三种商业运营外包模式:一是委托代理模式,即开发商全权委托商业管理管理公司进行市调、定位、招商,或全托型运营管理;二是纯顾问模式,即商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提供相关的各种操作建议和意见,具体计划由开发商自行实施;三是执行顾问模式,指开发商与商业管理公司联合组建实施团队,由商业管理公司提出各种方案,经双方确定后由商业管理公司派驻项目地的高级顾问带领开发商的相关人员全面实施计划。那么商业地产的商业营运外包模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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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北京法院入围司法鉴定机构信息,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机构信息&ldquo,解答: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专业机构的确定以当事人协商选择与人民法院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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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祥元,执业22年,带领团队办理的诉讼、调解案件超过千件,拥有大量成功案例!擅长领域:金融、公司证券、不良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现担任多家企业、政府部门、媒体、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用所)创办于2010年,地处北京CBD国贸。 天用所是一家新型综合智慧律所,以技术赋能、专业驱动为理念,是“植根本土、放眼国际”的特色云律所。天用所率行业之先引入法律技术产品,在国内各地设有云分支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地服务机构与天用所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云律所宗旨是整合律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将首都律师、专家顾问的高水平法律服务推送到全国各地的客户,让客户体验新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科技化。云律所通过全国一体化运营,努力打造律师、客户之间“分享•共赢”的法律生态圈。 天用所与时俱进,为客户设计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维护客户对法律需求的选择权,在数字时代享受便捷、普惠、专业、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天用所怀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情怀,汇集了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吸收拥有使命感、责任感的资深合伙人、青年才俊。天用所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部分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不少律师现担任省市政府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或在各级律师协会兼任重要职务。天用所还聘用大量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造诣的专业人士担任专家顾问,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高水准。 天用所秉持守护规则、尊崇品质、诚信重德的使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破产重组清算、合规业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物业、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所以来,天用所在专业服务能力上精益求精,深受客户、业界同仁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获赠无数客户锦旗,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社会机构的嘉奖,同时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在全国各地举办近百场法律公益讲座、上万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CCTV栏目》、《方圆律政》、《法律与生活》、《法制晚报》、《法律生态圈》、《人民政协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商报》、《见证品牌》等主流媒体所报道。 不忘初心,方能恒远。天用所将一以贯之,以敬畏之心打造底蕴,以无畏精神铸就光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关于金融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提起要求偿还借款之诉案由如何确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