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案例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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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纠纷法院调解案例庞某是一位退休教师,2004年6月10日,吴某因缺少资金而向庞某借款30000元,承诺借款期限为半年,并向庞某出具借条一份。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吴某承诺分期归还借息32000元,庞某表示同意,但怀疑吴某的履约能力,吴某遂提供案外人某小学教师吉某为其提供担保,法院征求吉某的意见,吉某表示为吴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庞某亦予以认可。本案中案外人吉某自愿为吴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违反法律规定,债权人庞某对此亦予以认可,海安县人民法院遂据此制作出民事调解书,直接将案外人吉某在调解书中列明为“担保人”。那么债务纠纷法院调解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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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贷款人提供自己的财产比如说房屋或者汽车进行担保,这个时候就很可能出现抵押担保纠纷,关于抵押担保纠纷调解一些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律师365小编就以呼和浩特抵押担保纠纷调解案例来和大家讲讲吧!那么呼和浩特抵押担保纠纷调解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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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后,虽未报警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但原告在治疗期间,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原、被告及周荣三方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协议明确了对于造成原告受伤的后果,由周荣承担60%的赔偿责任,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三方均在协议上签名确认。该协议确定的事故责任及赔偿内容,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生效后不得案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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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何XX辩称:一、被告于1999年11月与原告结婚以来,经常因家庭琐事遭原告暴力殴打,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对原告杨XX要求解除与被告何XX婚姻关系,本院应予以支持。在庭审时,原告杨XX和被告何XX经法庭调解,同意双方离婚后由被告何XX抚养女孩杨XX,且原告杨XX每月支付女孩抚养费人民币300元直至杨XX年满18周岁独立生活为止,对此本院予以支持。那么家事暴力导致离婚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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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原告认为被告将本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将导致其债权的不能实现,故请求法院撤销翟某对该夫妻共同财产的转让行为。2005年12月26日,被告翟某与第三人登记结婚,2006年4月11日,因办理房产证的需要,被告与第三人签订上述无偿转让财产的协议,房产证注明房屋产权人为李某。故法院认为,该案所涉及到的房产为第三人李某婚前个人所购买,应属李某个人财产。那么从一起案例看婚姻关系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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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作出的裁决,除了判决、裁定以外,通常都应当包括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关于离婚调解案例范文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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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婚姻家庭纠纷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关于怎样调解婚姻矛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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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一般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出于对感情和家庭的挽留则该案件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就不大律师调解的作用也不会明显的2但若一方只是出于想多要财产或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而不同意离婚的案件通过律师的调解而达成协议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蛮大的3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无孩子或对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争议的只是因为财产分割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通过律师的调解而达成协议离婚的可能性是最大的。那么婚姻律师应该如何参与离婚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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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具体到本案,则应分析被告的精神病对婚姻的影响。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被告在婚前并不是精神病患者,只是在婚后,由于特殊的原因造成被告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这并不是被告的过错。涉及精神病患者的离婚应否准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关键在于患者之精神病能否治愈。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事关患者权益的保护及社会秩序的稳定等因素,我国的民事审判工作向来注重对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的规范。那么精神病人离婚案例评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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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约定婚前房产共有的,离婚时无权再撤销案情简介:2012年,张某将婚前个人购买、婚后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与妻子马某协议约定为共同共有。张某称系婚内赠与,未办过户前有权撤销。相对于《物权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本案中,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作出了约定。故判决诉争房屋归张某所有并对马某折价补偿。2012年,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了非婚生子抚养问题。故对未办婚姻登记,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故本案对杨某诉请返还彩礼诉请不予支持。那么婚姻家事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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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关于婚姻纠纷调解书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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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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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的规定,可以不必征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进行调解,至于在诉讼的哪个阶段进行调解的效果更好,审判人员则需要根据案件的纠纷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数年前,由于受当时不开庭不能结案的错误观念影响,在审理一起父亲起诉女儿赡养纠纷案件时,庭前没有进行调解,直接进入开庭程序。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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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有什么原则1合法原则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所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不能违反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从德”封建思想的残余。因此,开展调解工作时,要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对各种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4自愿原则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利用任何方式对当事人施加强制都是违法的。那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有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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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对涉及婚姻、家庭、土地以及损害赔偿等类型化纠纷编发案例,发放给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供他们在调解同类型案件时参考。那么实现调解效力的对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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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