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土地征用的案例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从2002年4月10日起实施。要经过政府批准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拆迁房屋。除了应提交申请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所需要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鉴证有效的征地包干协议书。房屋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单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专家委员会作出公正的结论。那么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问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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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那么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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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公告的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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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那么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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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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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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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2、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的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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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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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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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那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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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9年3月3日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同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承包的土地除外分割达成协议。2005年12月原被告离婚前共同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为67万元。被告于2007年1月将离婚时协议约定分给原告的四间房屋中的两间用于出租租金由被告收取。二争议焦点本案是确认之诉还是给付之诉法院在处理此案时意见发生分歧。对照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各自含义及特征本案应为给付之诉。被告承认原告房屋系被告用于出租同时指出只要原告同意将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一半分给被告被告可以将出租的两间房屋收回返还给原告。那么离婚土地征用补偿费一半付给换归还房屋是诉还是给付之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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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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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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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探讨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土地确权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明确化和登记备案,而被征用补偿款是指当土地被政府征用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经济补偿。文章将介绍土地确权和被征用补偿款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权。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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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那么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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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