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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被债权人私自变卖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抵押物被债权人私自变卖怎么办?
内容: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权人依据该条规定处分抵押物的同样是无效的,由此造成抵押人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也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那么抵押物被债权人私自变卖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6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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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欠债还不了,拿妻子车子抵债怎么报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在外欠债还不了,拿妻子车子抵债怎么报案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判断该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丈夫在外欠债还不了,拿妻子车子抵债怎么报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51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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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
内容: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是比较多的,而抵押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可以抵押的财产是非常多的,汽车是其中之一,但需要抵押人对汽车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汽车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具有抵押物权,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所以抵押汽车后,如果债务人债务违约的,债权人是可以卖了汽车实现自己债权的,债权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汽车拍卖后就不能赎回了。那么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45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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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处理抵押物有什么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私自处理抵押物有什么后果!
内容:在实际生活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第1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立抵押部分再抵押的,其行为无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私自处理抵押物有什么后果!债权人依据该条规定处分抵押物的同样是无效的,由此造成抵押人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虽然被转让,但抵押权并不会应为所有权的变更而消灭。那么私自处理抵押物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49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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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使被执行人,一般名下财产是会被查封、扣押、冻结。留给必要的生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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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已经抵押给别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许瑞林律师
车子已经抵押给别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内容:车子已经抵押给别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1、情形一、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有交强险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如果转押协议存在缺陷或者转押协议无效很有可能导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抵押车持有人却对事故车辆不享有保险利益导致最终无法领取到保险金。那么车子已经抵押给别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278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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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车子能开走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汽车抵押车子能开走吗
内容:不转移占有就是当事人可以开走抵押的车辆。银行汽车抵押贷款利息多少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要比银行基准利率要稍微高一点,比如现行的普通银行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调息前,央行基准年利率为1年期5.31%,2-3年期5.40%。汽车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分为押车和不押车两种,押车类汽车抵押贷款相对无需押车类抵押贷款利率较低。不需押车类汽车抵押贷款,除利息外还需要支付保管费用等。那么汽车抵押车子能开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2.02.082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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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私自抵押公司房产 法院判定担保合同无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股东私自抵押公司房产 法院判定担保合同无效
内容:据悉,该案对于规范公司行为,规范担保市场有积极意义。而另一被告某食品公司为使该股东能顺利实现贷款,公司董事会竟作出决议,以该食品公司名下的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而食品公司股东郑某则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自身作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确认上述二者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无效。而事实是郑某与另一股东至今却未参加此项事宜的表决。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二被告签订反担保合同无效,原告郑某的诉请合法有据,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大股东私自抵押公司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26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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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自卖掉夫妻房产 合同依然有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妻子私自卖掉夫妻房产 合同依然有效
内容:王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系婚姻期间用共同积蓄购买,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二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基于对房产权利公示的信任,下家作为购买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下家有权要求履行合同。但是,如果王先生有证据证明下家存有重大过错,或与妻子恶意串通等情节的,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那么妻子私自卖掉夫妻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511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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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权一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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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签字抵押银行贷款是否要对债务共同担责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妻子签字抵押银行贷款是否要对债务共同担责
内容:妻子签字抵押银行贷款是否要对债务共同担责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如果贷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贷款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承担。那么妻子签字抵押银行贷款是否要对债务共同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5141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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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处置抵押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私自处置抵押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债权人依据该条规定处分抵押物的同样是无效的,由此造成抵押人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那么私自处置抵押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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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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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用他人财产抵押是不是有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私自用他人财产抵押是不是有效?
内容: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私自用他人财产抵押无效,处理民间借贷抵押物时,要看借贷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会驳回关于抵押权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抵押权人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待遇。在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提供借款,是抵押权人。
刘晓红律师2022.04.19362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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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伪造妻子签字,所签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陈宗琼律师
丈夫伪造妻子签字,所签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丈夫伪造妻子签字,所签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但在本案中银行对于曲某签字处为何不是其本人签字一事并未作出合理解释因而无法认定银行在本案中具有善意。故认定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丈夫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银行可以向丈夫进行追偿。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陈宗琼律师2022.02.221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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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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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因到期后该款分文未还,银行便要求刘某、赵某夫妻俩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朱某以自己并不知情为由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刘某为朋友贷款提供担保而产生的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其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对王某的贷款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787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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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房子被债权人私自卖掉合法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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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房子被债权人私自卖掉合法吗
内容:抵押房产房子被债权人私自卖掉合法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债务人没有债务违约的情况下,抵押权人私自将抵押的房屋卖掉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抵押权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那么抵押房产房子被债权人私自卖掉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23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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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把车子抵押有效吗?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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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把车子抵押有效吗?
内容:借条如果符合法律的要件则是有效的,车辆抵押应当办理有关抵押手续之后才生效。第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那么借条上写把车子抵押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12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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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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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0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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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者妻子20年抚养费,同等责任判赔116万。作为代理人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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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者妻子20年抚养费,同等责任判赔116万。作为代理人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951评论 -
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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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给老婆钱花违法吗?老公的工资应该上交吗?
林艳英 291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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