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的如违约定金可退互不补偿我还能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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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过定金后,建材公司却违约了,不能完成材料的交付,这样建筑公司只好另选其他建材经销公司合作,可是对于定金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建材公司认为合同并没有履行退回定金就可以,也没有造成建筑公司的损失。依旧是在合同生效的基础上,交纳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能履行合同,收定金的一方是没有义务返还定金的。综上的所述,当合同双方约定定金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订立主合同,为其作为担保的情况下,定金是有一定的法则和法规作为支持的。那么定金已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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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有区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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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那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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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中只能任选其一。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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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依据《民法典》规定,租房时交的定金属于成约定金。还没有签订合同已交了定金也是有效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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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那么合同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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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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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某种债权的担保,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所谓的定金罚则含义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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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约签订当日,申请人向第二被申请人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第二被申请人于当天将该定金款项转交给了第一被申请人。同日,申请人带了5万元定金余款来到第二被申请人,但没有交付给第二被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当天也没有将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交付给第二被申请人。申请人称其向第一被申请人交付了定金,第一被申请人却不办理房产证交易递件手续,构成违约行为。第一被申请人则称是申请人没有交付定金,申请人才是合同的违约方。该款项已由申请人预缴,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部分迳付给申请人。上述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那么购房人未交足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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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愿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我们在签定合同时要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约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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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也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那么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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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是有一定比例范围的。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买二手房定金一般直接给卖方的,然后由卖方出具定金收据,表示卖方已经收到这笔钱。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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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在合同生效之后,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罚则。除此之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需要向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的违约金以作赔偿。那么买卖合同定金及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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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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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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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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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