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与抢劫罪哪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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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不给钱可以抢吗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是不能通过抢的方式实现自己债权的如果抢债务人的钱就有可能构成抢劫罪债权人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债务人不给钱可以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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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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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抢劫罪定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故意的转化型抢劫罪呢笔者认为在本案中甲、乙有着共同盗窃的共同故意但无抢劫的故意乙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帮助,在转化型抢劫罪中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的共同故意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行为及后面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不易认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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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对于先前行为的犯罪既遂的转化没有什么异议。犯罪未遂尽管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毕竟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的实际损害或损害的严重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实际上是一个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与一个抢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处刑定罪之方便而将其规定为一个抢劫罪而不予以处罚。②刑法269条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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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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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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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盗窃罪仅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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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盗窃不成要挟构成什么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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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辩护人从两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思索: 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刚成犯有抢劫罪持有异议。辩护人以为方刚成所犯罪行定性为抢夺罪更为准确。根据公诉人的指控,方刚成在逃窜过程中抗拒抓捕,其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则,应当以抢劫罪清查其刑事义务。故,辩护人建议法庭在思索上述的理论情况下,对被告人方刚成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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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两人相识后为了让庄某盗而无忧赃物有销路方某承诺由庄某去偷电动车他负责收购其盗来的赃车同时两人还对如何盗窃电动车进行了共谋,两人相识后为了让庄某盗而无忧赃物有销路方某承诺由庄某去偷电动车他负责收购其盗来的赃车同时两人还对如何盗窃电动车进行了共谋,根据上述的规定收赃行为人与犯罪分子事前通谋的虽其只负责收购赃物但可认定其参与了盗窃、抢劫、抢夺的作案过程对其以相应的罪名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收赃行为人与犯罪分子事前通谋的虽其只负责收购赃物但可认定其参与了盗窃、抢劫、抢夺的作案过程对其以相应的罪名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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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相关法规处罚(刑法的规定)(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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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观点认为1997年第239条规定的绑架勒索罪是典型的结合犯由敲诈勒索罪和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罪结合而成,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我国1979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理论上对第191条第2款(盗窃罪与破坏邮电通讯罪结合为贪污罪)、第150条第2款(一般抢劫罪、抢夺罪与伤害罪、杀人罪结合)、第139条第3款(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罪)、第136条(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犯罪)、第137条(聚众打砸抢罪)、第143条第2款(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罪)、第153条(抢劫罪)、第182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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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概念不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以及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笔者认为,盗窃罪的隐蔽性与抢夺罪的公然性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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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两罪的基本构成条件不同,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也有别。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通常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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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拐卖妇女途中又抢劫妇女的该怎样定罪答案是可以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并实施猥亵行为的构成拐卖妇女罪和强制猥亵罪应两罪并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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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比较多,这真的是爱孩子的方式吗?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一定要知道的五点,尤其是第四点和第五点非常重要,建议你点击收藏再观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一般随女方生活,第二,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呢,主要是征求子女的个人意见。第三,女儿的抚养权,法院更倾向于判个母亲。第四,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从去年6月1号开始,如果对方企图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抚养权,但很有可能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第五,分居以后子女随一方生活,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也就是说,分居以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至关重。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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