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书丢失可以确认吗?

2021.12.17 16: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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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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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宅基地已经确权登记的,登记机关会有相应的记录,如果宅基地证丢失的,可以到登记部门申请打印复印件,盖章后具有同样的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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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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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内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翠花和周周应当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向他们的当初登记的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法条链接《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翠花和周周商量着去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80后&rdquo,近日翠花发现周周行为异常,怀疑他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一气之下二人吵了起来将结婚证书撕毁了。

    段建国律师
    2023.01.096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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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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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 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内容: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那么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22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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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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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确权证作是可以用来贷款的。如果想用土地确权证申请抵押贷款,可以携带土地确权证、个人身份证以及其他的银行需要的资料去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符合贷款的条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贷款通则》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 婚内保证书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婚内保证书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内容:法律并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婚姻保证书,所以婚姻保证书的本身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而且夫妻之间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约定不能出轨、婚外情之类的,如果违反应按约定承担后果,但如果在其中有不得离婚等约定的话,因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会被确认为无效,在婚内保证书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本质上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做的损害赔偿保证,即夫妻一方若违反保证,则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林艳英律师
    2023.07.105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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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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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已经确权登记的,登记机关会有相应的记录,如果宅基地证丢失的,可以到登记部门申请打印复印件,盖章后具有同样的效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债权人如果把借条丢失怎样防止债务人赖账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人如果把借条丢失怎样防止债务人赖账

    内容:遇到不诚信之人,债权人可就有苦说不出了,如果借条丢失怎么防止债务人赖账呢?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那么债权人如果把借条丢失怎样防止债务人赖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43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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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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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是如何确认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婚前房产是如何确认的

    内容: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在此之后,购房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贷款人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那么婚前房产是如何确认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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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5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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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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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3、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通常来说,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证,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才能受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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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内容: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离婚证丢失虽然会带来麻烦但若离婚证丢失也不要慌张离婚证是可以补领的。补办离婚证的程序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共同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方当事人常住地申请补领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那么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87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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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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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证书丢失了不能申请补发。如果需要证明该专利的法律状态的话,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 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

    内容: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子女抚养权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那么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875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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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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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现借条丢失应该怎么解决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发现借条丢失应该怎么解决呢

    内容: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发现借条丢失应该怎么解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15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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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 丢失了欠条原件是否会输掉官司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丢失了欠条原件是否会输掉官司

    内容:丢失了欠条原件是否会输掉官司如果债务人已经确认过债务存在的事实,故是否丢失不影响事实认定,债权人不一定会输掉官司。早在1997年5月,在棋盘井开一家招待所的高某就从陈某经营的粮油店赊购了6460元的粮油,并出具了欠条。此后,高某只于2006年10月份偿还了400元欠款,剩余的6060元虽经陈某多年索要,但高某就是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为讨回欠款,近日,陈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了法庭。法庭在立案后,将欠条复印件留下,原件退还给原告让其妥善保管,在开庭时再向法庭提供。在开庭时,因原告将欠条原件丢失,被告便以不见欠条原件就是不欠款为由,拒绝偿还欠款。目前,原告已申请法院执行。那么丢失了欠条原件是否会输掉官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6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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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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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时丢失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村委会证明及对现宅基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核验符合条件的通知双方受理案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继承公证书可以补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继承公证书可以补吗

    内容:继承公证书可以补吗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正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期限为6个月。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那么继承公证书可以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25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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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出具丢失的欠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重新出具丢失的欠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内容:重新出具丢失的欠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写清楚借款的原因、金额、目的以及注明之前借条作废的字样。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而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一方无法要回自己的借款,另一方可能要多偿还一些钱。那么重新出具丢失的欠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19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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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丢失户口本未更新的情况下,应该先补办离婚证,再更新户口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 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荣静月律师
    2022.03.22101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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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诉讼时效中断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诉讼时效中断

    内容: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诉讼时效中断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我想到法院起诉,但王某在保证书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2月,刘某是在2014年5月结算确认,时隔超过两年,不知借款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我的债权还能否得到保护?刘某的签名结算行为与最高法法释[1999]7号所规定的的情形类似,可参照最高法法释[1999]7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故刘某的行为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故你与王某的债权债务尚未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诉讼时效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16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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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书抚养权能用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证书抚养权能用吗

    内容:公证书抚养权能用吗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无须再公证,可以立即带回孩子抚养。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后果自负。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那么公证书抚养权能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846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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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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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果发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

    内容: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原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那么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58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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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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