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共同还款人吗?

2021.12.17 1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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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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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女名下没有房产,买房后属于第一套,如果子女名下有房产,则属于第二套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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