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遗嘱中约定赡养义务?
遗嘱中要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自然人在立遗嘱时,要在遗嘱中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根据遗嘱人和赡养人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达成约定后,赡养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的,经过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遗嘱中要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自然人在立遗嘱时,要在遗嘱中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根据遗嘱人和赡养人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达成约定后,赡养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的,经过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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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尽了赡养义务的邻居能继承遗产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邻居继承孤寡老人遗产这种情况,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附义务赠与,就是可以继承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那么尽了赡养义务的邻居能继承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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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与义务,是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也不可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赡养费。在法理上,以义务发生的为标准,可以把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约定义务是指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义务,这种义务经权利人同意是可以转让的。而赡养老人的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必须履行,不得转让。小编提醒,孝顺父母既是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子女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的话,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赡养义务藏匿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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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虽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作为儿媳、女婿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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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给抚养费孩子有赡养义务吗?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明确: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原因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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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约定分摊:在这种方式下,赡养人可以根据他们的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应支付的赡养费比例,在法律上,赡养人平均分摊和约定分摊是两种常见的赡养方式,但是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两个子女经过协商,决定按照以下方式分摊王老太太的生活费用:王一每个月支付 3000 元,王二每个月支付 1000 元,平均分摊:在这种方式下,所有的赡养人都将等额地承担赡养费用,2. 约定分摊约定分摊是指多个赡养人之间通过协议约定赡养费用的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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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子女还是要尽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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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都是法定的义务。2014年6月,李老汉将拒绝承担医疗费用的大儿子和次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老汉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分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约定由遗赠人把遗产赠与扶养人,而扶养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单向的,不能以不继承遗产为由而免除。那么不继承遗产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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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兄弟分家析产是比较普遍的,分家析产就要签订分家析产协议,约定财产的分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的责任等问题,那么分家后不履行赡养义务能不能撤回?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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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又因年龄衰老等因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则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法定权利,有一些子女因为各种原因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给父母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例如,如果父母曾经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曾经遗弃子女,那么子女还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吗,同时,如果父母认为自己的赡养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在法律和伦理层面上,子女应该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将其与父母的抚养义务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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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在家庭中应当尊重公婆,关心他们的生活,协助丈夫履行赡养义务,例如,在公婆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如果儿媳承担了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儿媳可以作为公婆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虽然不是婆婆的法定继承人,但她在婆婆生病期间一直照顾婆婆的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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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一条款从法律上明确了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通过民法典的规定和解读,我们可以得知女婿在婚姻中有赡养女方父母的法律义务,因此,女婿在履行赡养义务的过程中,应尊重女方父母的自尊心,做到以情感和尊重为基础,化解矛盾和冲突,比如,在女方父母已经享受到养老保险、离退休金等其他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女婿的赡养义务可能会相对减少,在实际生活中,女婿的赡养义务体现在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方面,女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以实际行动传递出家庭责任和尊老爱幼的伟大价值观,共创幸福和美满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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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下,继子女是“真的”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的,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吗1、法律主观: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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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儿子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如果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将会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民事责任:儿子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或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一、赡养义务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应当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年迈、无法自理或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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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一种法定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因赡养子女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赡养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能不能约定各自的父母各自赡养?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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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儿媳对公婆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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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一份来之不易的判决,对方主张两份遗嘱有效,还主张我方没尽主要赡养义务,法院均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一个价值800多万的房产,法院还多判决给我方12.5%份额,这份判决书让委托人落泪,终于得到了公正对待,我们作为代理人努力没白费,可谓是非常开心😄。这一切都是团队的力量。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