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2021.12.18 21: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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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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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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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房产拍卖之后余下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偿还你的欠款
  • 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

    内容: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时,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在关于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问题中,需要得知的是,反担保中的抵押权人还是担保提起人,且反担保抵押权人是有权利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措施的。而且,在反担保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反担保抵押权人向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后,借款人一定要遵守担保法中的规定,按时还款。那么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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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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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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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

    内容:江岸区律师 罗平县律师 简阳市律师 荔城区律师 长兴县律师 金凤区律师 萧县律师 思茅区律师在申请贷款等时候经常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提供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的效力是否被法律认可关系到债权人以及债务担保人的合法利益,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的注意事项。本担保推荐函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X月。自本推荐函出具之日起,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对为该客户出具的担保推荐函自动失效。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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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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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什么叫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内容:在法律权益的清偿中,有一种规定叫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正是由于这一规定,才使得很多抵押权人的权益可以顺利实现,所以对于抵押权人十分重要。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给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那么什么叫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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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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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抵押房产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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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那么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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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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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者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法定顺序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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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效吗

    内容:对该规定的分析如下:一、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抵押人与受让第三人签订的转让抵押物协议不因《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而无效。他们认为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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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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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相关规定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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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内容: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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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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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为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

    内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人即为担保人,担保人以自己的房产或者土地等财产作为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个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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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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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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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的“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应仅指不能发生抵押物的物权变动效果,但不影响抵押物转让合同的效力。在制度设计上赋予买受人主张有效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比让买受人主张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善意买受人的权益。如果双方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多是因价格波动利益驱动所致。那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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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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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指对房屋享有抵押权的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房产变价获得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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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内容:为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抵押权人特设下述权利:1、停止侵害请求权当抵押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但是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可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也有国家规定先次序抵押权人可为全体后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抛弃其次序,成为次序最后的抵押权人。享有优无受清偿权是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抵押权人的最重要的权利。那么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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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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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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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

    内容:但如果这种抛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时,例如抵押权已随同其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此时抵押权人即不得抛弃其抵押权。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来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那么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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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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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银行抵押的,银行是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在这种情况下,严格抵押制度,对重复抵押行为即以同一财产向同一债权人或者不同债权人多次抵押的行为,做出上述限制性规定,是非常必要的。担保法的规定限制了债权人的这种意愿。以同一财产向同一债权人或者不同债权人多次抵押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其抵押财产的价值,数个抵押权依照本法规定的顺序清偿。那么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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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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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内容: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依照这一规定,在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互为第三人,如果每一个抵一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无论各抵押权设立先后,其相互间均不得对抗。因此,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各债权的比例受清偿。那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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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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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抵押权人权利的相关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抵押权人权利的相关规定

    内容: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那么抵押权人权利的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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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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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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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抵押人是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转移占有,为债权人的债权作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对抵押人进行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求抵押权人的同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求抵押权人的同

    内容: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担保法》第49条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十七条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民用航空器转让他人。那么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求抵押权人的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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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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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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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

    内容:关于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的其他规定如果抵押权人想要处理抵押人抵押物,需要事先通知抵押人。如果其抵押的财产涉及到其他共同的利益体的话,抵押权人有义务通知其他的享有此财产的抵押人。对于抵押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抵押权人可以一起处理,但是处分所得到的货款,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应该优先缴纳土地使用权的税金,之后再得到清偿。抵押权人应该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合法维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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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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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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