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诉讼期限是两年吗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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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没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怎么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4、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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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关于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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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了解有关离婚诉讼受理时间规定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六、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那么离婚诉讼涉及的法定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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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孩子抚养费诉讼期限多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抚养费的,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起诉人可以随时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子女抚养费计算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诉讼期限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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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约定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文件之后结算期限内协助结算的,诉讼时效自该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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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居住权。该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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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诉讼法保全期限规定包括什么1、诉讼保全时间多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诉前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法律主观:诉讼保全是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法律主观:诉讼保全是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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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而且义务人也未拒绝还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出现出借人主张还款或借款人同意还款或借款人提起诉讼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起计算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问题2008年1月,王先生的朋友谢先生因为家庭开支需要,向王先生借款2万元,谢先生出具了借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此后十多年,王先生都没有向谢先生催收借款,直到2022年1月,王先生急需用钱,突然想起朋友谢先生在十四年前向自己借款2万元,当王先生向谢先生主张还款时,谢先生表示听别人说,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借款之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四年,在法律上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还款,因为谢先生出具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王先生2022年1月向谢先生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从2022年1月起计算三年,王先生在此期间主张权利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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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揭秘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帮助读者了解诉讼时效,并提供规避法律风险的建议,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谨慎选择合同内容和条款,并充分沟通和协商,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如果买卖双方决定进行诉讼,应该抓紧时间提起诉讼,此外,通过谨慎选择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保留相关证据,并善于解决纠纷,可以降低法律风险,因此,在纠纷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应该与律师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评估诉讼的可行性,此外,如果发生纠纷时,双方应该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纠纷。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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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照协议还款,放款人可以根据贷款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追讨款项,这就是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通常是很常见的条款,这种明确的约定可以使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和有序,结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维护放款人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将会对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一些不确定性,由于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王先生只能以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依据依法向小张追讨贷款,终于在两年内取得了胜诉,这个案例表明,尽管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但是放款人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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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之日起算,2、施工企业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也即 工程款被拖欠 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两年内未提起诉讼,同时又没有 诉讼时效中止 或者中断的情形的,一旦债务人在诉讼中以 超过诉讼时效 进行抗辩,债权人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限 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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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诉讼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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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么延长借条诉讼时效年的期限1、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让债务人提供个具体的还款计划。在和对方对账的时候注意保存单据这样方便诉讼诉讼时效从对账的那天开始从新计算。那么怎么延长借条诉讼时效年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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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那么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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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要账就要快,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遇到欠钱不还,三个要账的还金时期一定要把握,不然自己的债务就变成呆账、死账、要不回来的账。首先,诉讼时效的问题,切记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有效期,如果对方欠钱不给,每天好吃好喝,样样奢华,就是不还你钱,你考虑在三年的时间内抓紧提起诉讼,否则过期的就会增加败诉的风险。其次,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为两年的时间,对方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要拖,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两年就很麻烦。最后一个,不要等到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不回的地步才去要账。要账就要怕,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你明白了吗?欠债就必须要还,公布证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