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2023.06.28 21: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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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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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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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财产怎么分配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老人财产怎么分配

    内容:老人财产如何分配继承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人财产怎么分配法律主观:老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和所有子女共同 继承,第二,如果老人的财产是个人所有,那么在世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的继承人,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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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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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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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生前赠予钱需要证据吗,老人生前赠予钱的继承纠纷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老人生前赠予钱需要证据吗,老人生前赠予钱的继承纠纷

    内容:然而,为了确保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建议在进行财产赠与时准备一份书面赠与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老人的财产赠与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总结起来,老人生前赠予钱财的确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需要提供书面证据,总之,老人生前赠予钱款的继承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建议继承人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因此,对于老人生前赠予钱财是否需要有书面证据,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邢颖律师
    2024.01.02114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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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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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标准: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离婚的可以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的可以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内容: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可以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离婚的可以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可以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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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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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院疏于看护致老人摔伤不赔合理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养老院疏于看护致老人摔伤不赔合理吗

    内容:养老院把老人摔伤有责任吗1、法律分析:养老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养老院摔伤谁负责1、法律主观: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只要摔倒不是养老院的原因,比如地滑,摔倒后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等有过错的情况,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只要摔倒不是养老院的原因,比如地滑,摔倒后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等有过错的情况,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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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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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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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独生子女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独生子女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内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刘晓红律师
    2022.05.10284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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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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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工资缴税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最低工资缴税标准

    内容:(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那么最低工资缴税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158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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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那么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260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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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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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委托子女全权处理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老人委托子女全权处理财产

    内容:在法律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老人由于年龄大、健康状况不佳或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选择将自己的财产管理权全权委托给子女,全权委托协议的关键要素针对李老先生的情况,作为专业律师,我会建议他在全权委托协议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委托的具体事项、受托人的权限限制、委托期限、受托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老人委托子女全权处理财产法律分析:委托子女或其他人代办某些事情,委托书中最好写明具体委托的事项,不要为了省事,就写一个&ldquo。

    周春花律师
    2024.03.18175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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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当提交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或者也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由单位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 重庆:80岁老人可免费办遗嘱公证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重庆:80岁老人可免费办遗嘱公证

    内容:从重庆市司法局驻所强基惠民生专项活动视频推荐会上获悉,我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办理遗嘱公证,6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免费保管遗嘱公证的服务,针对这一情况,市司法局出台了这一惠民措施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保管遗嘱公证,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相关工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此之前,我市公证系统没有设立保管遗嘱这项业务,而办理遗嘱公证业务的费用需400元每次,自驻所强基活动以来,司法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到老年人对遗嘱公证有很大需求,部分老人因遗嘱问题还产生了法律纠纷,今日下午,市公证处有关人士介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了遗嘱保管业务后,公证处将免费保管遗嘱至其去世,如果申请人家属未能按时领取遗嘱,公证处也将继续为其家人保管,他表示,申请人家属持申请人死亡证明、户口簿等相关凭证,可到公证处领取遗嘱并办理继承公证。

    任冰峰律师
    2021.11.2285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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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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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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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依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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