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前男友恋爱期间他自愿转的钱现在又找人发欠款告知函而且恋爱期间各种对我的精神上造成的压力让我退学回去跟他结婚让我现在患有严重的抑郁焦虑我要向他索赔严重的精神损失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情侣分手经济纠纷解决方法:恋爱双方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2、情侣分手经济纠纷解决方法:恋爱双方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2、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恋爱分手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1)当事人双方先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起诉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2)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要不要还恋爱期间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是需要返还,根据相关规定两个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所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即使在恋爱期艺认人之i间你借贷关系,而花的钱也是必须返还的,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之后是需要还的,第一恋爱期间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根据规定两个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所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即使在恋爱期间恋人之间以借贷关系,而花的钱是也是必须返还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钱,在分手之后应该要回来,假如前任欠你钱,你首先要明白,双方已经分手了,你们的恋爱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应该有意识地、理性地让对方归还,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开始一段时间,两人的关系很好,但两人最终不但没有走到一起,还因燕春兰与以前的男友来往,要与吴某某分手而导致关系迅速恶化,不满燕春兰与其恋爱发生变故的吴某某在极度失望中,于2009年7月15日清晨,持尖刀先后将燕春兰及其父母杀死,并窃取燕春兰手机后逃离现场。近日,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中,吴某某的辩护人提出,案件因恋爱婚姻引发,被告人系初犯,要求从轻处罚。后经群众报警后,“120”于当晚将朱x滕送进医院救治。案发后,朱x滕表示自己有错在先,谅解向x玲的行为,并要求办案机关对向x玲从宽处罚。那么男子不满少妇与前男友来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看出,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这个案例中,该女子通过网恋的方式,自愿转账给该男子,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该男子的财产,因此构成了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网恋自愿转账算诈骗吗:网恋诈骗3000元及以上,则已构成诈骗罪,经报警是会给予立案调查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2、情侣分手经济纠纷解决方法:恋爱双方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情侣分手经济纠纷解决方法:恋爱双方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男女朋友分手的经济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子怀孕后发现男友已婚算重婚吗?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红包&rdquo,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认定是恋爱期间双方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销赠与或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ldquo,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rdquo,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恋爱诈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举例,李小姐和男友经过看房大战,敲定一套1室1厅的二手房,首付要付40万。恋爱期间合伙买房注意事项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因此,购房时不要忘记对各自出资额做约定公证。保存支付房贷凭证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恋人婚前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把两个人的名字写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那么恋爱期间购买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恋爱期间花销能否要回,主要是看经济往来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特殊日子发的“520”、“1314”等具有象征意义金额的红包,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赠与,一旦交付完毕,一般不能撤回。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真实意图是借款,则该笔款项需要返还,例如本案的情况,被告方无法证明自己同意还款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就应该如期履约,返还借款。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二、法院判定返还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在恋爱期间,双方进行的财务交易应当视为无偿赠与,除非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因此,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转账记录视为无偿赠与,不能要求返还,三、总结总的来说,恋爱期间转账记录一般视为无偿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或者分手了,一方能否根据转账记录要求另一方返还钱款呢,4)在李先生和王小姐的案例中,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且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李先生不能要求王小姐返还转账的钱款,他能否依据转账记录起诉王小姐要求返还这些钱款呢。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贵港市港北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恋爱期间借款,婚后妻子索要丈夫还款的案件,依法判决妻子胜诉。何某与李某在恋爱期间,李某于2006年7月21日向何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当时双方对借款利息和归还期限没有明确约定。2008年2月14日双方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恶化,何某多次要求李某归还借款未果,遂诉至港北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否认借何某5万元的事实,只承认借款5000元,但无法举证。法院认为,被告李某欠原告何某借款5万元至今未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何某在恋爱期间借给男友李某5万元,两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恋爱期间的借款在婚后还要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恋爱期间怀孕分手赔偿法律分析:男方主观上没有过错,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法的规定,婚姻家庭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禁止任何人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即使不知对方已婚而被骗与对方同居,被骗者也不能要求对方对其进行赔偿,其赔偿请求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体系内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女双方同居,女方怀孕流产,男方主观上有过错导致的。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法院一般从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期间,一旦认定处于恋爱期间,一般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给女朋友的转账能起诉要回吗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法院一般从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期间,一旦认定处于恋爱期间,一般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男方以恋爱名义让女方花费80余万元,历经7年今天圆满解决,客户满意的在澳大利亚喝了一瓶🍷祝贺的时光🍾🍾🍾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同居期间的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