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聊一个不认识的人未经我的授权把我的个人微信号以及聊天记录发到抖音上是违法吗,我警告过她她依然蛮横无理还骂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寻找警方帮助对方欠钱不还逃避追账,您又被&ldquo,建议您及时去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联系深圳网监局进行处理,微信官方才能够配合提供追回帮助,微信欠账不还,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朋友微信借款不还的处理方法如下:1、到期直接开口,微信欠款一直不还怎么办一、和微信好友进行良好沟通、协商微信里基本上都是认识的人,向您借钱的也肯定是和您的关系比较好的熟人老友,三、终极途径&mdash,如果真的是有什么特殊情况还不了钱,您也可以和对方进行良好友善的沟通,协商具体的还钱日期、方式。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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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微信支付被诉前保全怎么办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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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处对象的名义借钱不还,是不是诈骗要报警由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去认定,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把处对象借钱的经历详细告诉警方,警方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判断是不是诈骗行为,欠钱不还的后果如下:1、查封银行账户,不仅是银行账户,包括名下的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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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证据对胜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录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尤其运用广泛。因此,当事人在录音取证时,应当对录音证据取证的手段和注意事项有基本的了解,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简便地反映客观事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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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腾讯集团市场与公关部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涉及用户隐私,微信方面无法向转账人提供收款人的任何信息,微信转错账:不提供收款人信息无法立案广东的黄先生不久前通过微信给表妹转账,结果将8万元转进了微信昵称与表妹一样的他人账户,微信转错账平台无法提供用户私人信息腾讯公关的相关人员强调,保护用户隐私是互联网公司的底线,记者对比这两个平台的转账方式发现,微信转账时,只显示对方姓名的最后一个字,前面的都用星号代替,随着我国网络支付的发展,微信转账转错人这样的现象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在社会生活中,不少人还是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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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如果您怀疑丈夫出轨,可以通过查询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寻找证据,如果您决定查询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建议您在查询前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其他法律风险,在现代社会中,丈夫出轨已经不再是新鲜事,如何查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成为了许多女性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您怀疑丈夫出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转账记录:1. 查询银行卡交易记录:可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柜台查询丈夫的银行卡交易记录,或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查询。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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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本案中,张先生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 5 万元的定金,因此,在使用微信转账时,被转账方应当注意保存和备份转账记录,并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因此,在法律上,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取证和保全微信转账记录时,应当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其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微信转账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但是其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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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微信好友骗了钱怎么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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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凭微信转账能起诉小三吗:如果仅凭微信转账这一个证据,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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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先生认为,腾讯公司未经其授权将他的微信、QQ好友关系提供给其他APP,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故将腾讯公司诉之于法院,2、损害事实表现为隐私行为被干预,王先生的微信好友关系在未经其个人允许的前提被第三方软件知悉,第三方软件的用户如果有通过该信息添加王先生或王先生的好友关系人为好友这一动作,就在事实上构成了干预他人隐私生活的损害事实,的行为有可能符合隐私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即具备了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要四点:1、腾讯公司实施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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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别人欠钱不还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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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很多人因为更换手机、手机丢失、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等原因,无法将载转账记录的手机提交至法院,那么这么重要的证据,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提供给法官并让法官采纳呢,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证据形式,相对传统的证据来说可篡改性比较大,因此,如果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无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点:1、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举证时应该打印截图的形式提交,开庭时,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时,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提供给法官查看,案件相关聊天记录可截图打印做备用,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会让人断章取义,也容易让对方当事人否认聊天记录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从而导致该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诉讼过程中,将微信转账截图作为证据交给法院,法官会认可吗,答案是大概率不会,微信转账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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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网络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微信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微信借钱不还,如果债权到期,出借人可找贷款人进行催告,若对方仍拒绝还钱,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起诉流程主要包含是:贷款人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提前写好起诉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涉及贷款的相关书面及其他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人民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进行判决,1、如果在微信或支付宝的聊天记录中,不仅包含了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还包含出、借款双方明确清晰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双借贷关系的存在,则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是可以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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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回,二、借助其他辅助方法证明借款事实除了聊天记录、转账信息,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现居住的住址、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微信绑定的电话号码等等相关的能证明借款确系本人所借的一系列证据,如果当时对方是使用电话、音频视频聊天表达的借钱请求,您可以在微信上用文字再询问&ldquo,被微信朋友拉黑、删除,甚至被&ldquo,俗话说&ldquo,,寻找警方帮助对方欠钱不还逃避追账,您又被&ldquo。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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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李、小高在涉案群聊中存在散布小林为不文明养犬人的不实言论、对小林进行不恰当的比喻、在发言中具有明显贬损原告人格尊严的内容,无疑会导致小林所在社区对其社会评价的降低,造成名誉权实际受损,小林遂将小李和小高起诉至法院,请求两被告停止发布有损其名誉权的言论,在微信群内赔礼道歉、恢复小林声誉,但他们在发言过程中与小林发生争执,有针对性地称小林为不文明养犬人,并进行不恰当的比喻,使用侮辱的语言贬损小林的人格,超出了就现象发表言论的范围。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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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查对方虚拟资产?记住这5步,别吃暗亏!⚖? 🌟【现实案例】 闺蜜离婚时发现前夫偷偷转移比特币,她却因证据不足无法追回!虚拟资产隐蔽性强,查不到=分不到!这份攻略教你避坑👇 📱第一步:锁定电子设备痕迹 * 检查对方手机/电脑: ✅支付软件(支付宝/微信账单→理财、红包记录) ✅交易所APP(火币、币安等虚拟货币交易记录) ✅云盘备份(银行卡截图、钱包私钥文件) ⚠?注意:未经允许翻看手机可能违法!建议提前公证取证 🔐第二步:扒光社交平台线索 * 朋友圈晒过“炒币暴富”? * 微博关注列表有区块链大V? * 小红书收藏过NFT教程? 🔦这些都可能成为举证虚拟资产的突破口! ⚖?第三步:申请法院调查令 * 律师可持调查令调取: ✅微信/支付宝实名账户流水 ✅证券、基金等金融产品持仓 ✅部分交易所的账户信息(需平台配合) ❗?比特币等去中心化资产难追踪,需结合其他证据链 💻第四步:追踪区块链地址 * 若发现对方有加密货币: 1??通过转账记录查找钱包地址 2??用区块链浏览器(如etherscan)查询流水 3??锁定资产转入的交易所,申请冻结 🌐技术门槛高,建议聘请区块链取证团队 📝第五步:日常留痕防转移 * 聊天记录截屏(提及“炒币”“挖矿”等关键词) * 拍下对方电脑上的交易所登录界面 * 录音确认虚拟资产存在(“我那5个比特币你别想动!”) 💡【重要提醒】 ⚠?虚拟资产举证难、认定难,尽早咨询离婚律师! ⚠?警惕对方用冷钱包、海外账户藏匿资产! ❤?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可耻,婚姻可以结束,但别让财富悄悄消失!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