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通过我借用了别人的银行卡进行犯罪,我并不知情。但是被接卡的朋友在河北保定录口供的时候说我知道,并介绍给他的。被接卡的朋友23年5月份从保定办理取保候审,去年10月份我表弟从山东省邹平这边投案自首。11月份邹平派出所对我进行传达并录口供。现在保定派出所让我到保定去处理案件,但是我觉得事情没有的我的事。如果有问题,山东邹平我们这边派出所就会在我表弟自首以后,也会对我进行逮捕。我想咨询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2024.02.23 0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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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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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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