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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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债权人应当在债务到期后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那么民间借贷银行转账怎么确定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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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如果你怀疑丈夫有外遇并向小三转账,你可以通过查找转账记录、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以及参考相关案例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对措施,如果你怀疑丈夫有外遇并向第三者转账,以下是一些可以帮助你找到转账记录的方法,同时还可以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并提供相关案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你怀疑丈夫有外遇并向小三转账,你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并寻求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建议她首先收集证据,包括丈夫的转账记录、短信和通话记录等。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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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元甲律师第一时间将案件立至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开具调令调查取证,先是到不动产中心调查不动产信息,再调房屋出资记录,但显示出的结果并不理想,出资人显示的是公司并没有胡先生的名字,对分割房屋比较难,元甲律师又向法官提出调取胡先生的银行流水,顺藤摸瓜,发现胡先生给徐某转账365万元人民币,婚姻家事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指导刘女士收集证据,经过努力,目前能证明胡先生给第三者徐某买房和出轨的证据只有一份录音资料,仅依据该材料是不能达到我方委托人诉求的,还需调查取证。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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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法律对抚养费支付的形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肯定是可以的,银行转账的,转账人需要保留相关的单据,以证明已经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那么离婚抚养费银行转账给前配偶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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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工程款委托个人支付合法吗法律分析:合法,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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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银行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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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 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定义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是指付款方将款项转入收款方指定的第三方账户,由第三方代为收取款项的行为,如果第三方收款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导致收款方和付款方面临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此外,如果第三方收款方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也可能会导致收款方和付款方的税务风险,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防范措施为了防范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的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收款方。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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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庭审中,您需要提供真实、完整和有说服力的证据,并对银行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在庭审中,王先生提供了贷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银行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转入其账户,同时,您也需要仔细审查银行提供的证据,并对其进行质疑,在起诉前,您需要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存款证明、贷款合同、信用卡账单等等,在与银行打官司的过程中,调解和仲裁是两种比较常用的解决方式,如果您发现银行提供的证据存在问题,您可以向法官提出异议。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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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帮别人转账指的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的资金通过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途径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或地区,二、如何防范帮别人转账的风险1、加强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和熟悉与转账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帮别人转账看似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实则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这种行为通常涉及资金跨境转移、洗钱等问题,一旦被查处,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只有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才能有效防范帮别人转账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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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风险,并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身份和账号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应当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账号、名称等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 需要注意的是,在节假日或周末进行对公转账时,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因此,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应当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账号、名称等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如果您进行的是跨行对公转账,即转账双方不在同一银行开户,则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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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如果您怀疑丈夫出轨,可以通过查询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寻找证据,如果您决定查询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建议您在查询前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其他法律风险,在现代社会中,丈夫出轨已经不再是新鲜事,如何查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成为了许多女性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您怀疑丈夫出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转账记录:1. 查询银行卡交易记录:可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柜台查询丈夫的银行卡交易记录,或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查询。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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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收集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还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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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收集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还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给朋友钱不还怎么办有转账记录的办法:有转账记录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他,没有借条欠条也没事,最好能多收集点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可以的,3、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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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快捷方便,就连存款取款也是非常的方便,现在银行转账也是非常的简单,节省了到柜台排队的时间,但是,现在很多人借款也是通过银行转账,并没有欠条,手里面只有一张银行转账凭条,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呢。在两年前小张向小王以购房的名义借款十万元,小王认为这么好的朋友,而且是购房这么大的事情,自己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所以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小张十万元,但是,没有任何的欠条。那么银行转账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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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配偶出轨证据、配偶向第三者转账记录、小三的身份信息,这三大类证据,去法院起诉,打一个&ldquo,原配搜集以上重婚证据,去报警or法院起诉重婚罪,这是刑事犯罪,渣男小三都要吃牢饭,如果证据齐全,法庭上小三也拿不出别的证据去辩解,只要原配胜诉,法院就会判决小三返还财产,包括配偶送出的房车、红包、转账、送的奢侈品礼物等,但是,针对此一身份权遭受侵害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当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而不是向"第三者"提起,但是你起诉小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他们的婚外情给你带来伤害,侵害了你的配偶这一身份权,小三破坏我的家庭,我要去法院起诉小三插足他人婚姻,我要让小三给我赔礼道歉,给我精神损失费。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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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离婚时如何查对方虚拟资产?记住这5步,别吃暗亏!⚖? 🌟【现实案例】 闺蜜离婚时发现前夫偷偷转移比特币,她却因证据不足无法追回!虚拟资产隐蔽性强,查不到=分不到!这份攻略教你避坑👇 📱第一步:锁定电子设备痕迹 * 检查对方手机/电脑: ✅支付软件(支付宝/微信账单→理财、红包记录) ✅交易所APP(火币、币安等虚拟货币交易记录) ✅云盘备份(银行卡截图、钱包私钥文件) ⚠?注意:未经允许翻看手机可能违法!建议提前公证取证 🔐第二步:扒光社交平台线索 * 朋友圈晒过“炒币暴富”? * 微博关注列表有区块链大V? * 小红书收藏过NFT教程? 🔦这些都可能成为举证虚拟资产的突破口! ⚖?第三步:申请法院调查令 * 律师可持调查令调取: ✅微信/支付宝实名账户流水 ✅证券、基金等金融产品持仓 ✅部分交易所的账户信息(需平台配合) ❗?比特币等去中心化资产难追踪,需结合其他证据链 💻第四步:追踪区块链地址 * 若发现对方有加密货币: 1??通过转账记录查找钱包地址 2??用区块链浏览器(如etherscan)查询流水 3??锁定资产转入的交易所,申请冻结 🌐技术门槛高,建议聘请区块链取证团队 📝第五步:日常留痕防转移 * 聊天记录截屏(提及“炒币”“挖矿”等关键词) * 拍下对方电脑上的交易所登录界面 * 录音确认虚拟资产存在(“我那5个比特币你别想动!”) 💡【重要提醒】 ⚠?虚拟资产举证难、认定难,尽早咨询离婚律师! ⚠?警惕对方用冷钱包、海外账户藏匿资产! ❤?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可耻,婚姻可以结束,但别让财富悄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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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