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担保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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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因债务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债务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债务人无力还债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该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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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仲裁裁决作出以后,是否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仲裁裁决并予以撤销。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②撤销仲裁裁决。经济仲裁庭可以追加担保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满足四个法定条件,首先提出撤销仲裁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第三,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要存在撤销仲裁的法定条件;最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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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什么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严格地讲所撤销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而不适用第74条的规定。那么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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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的,依照本条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诈骗债权人,并且订立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这时债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从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那么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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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无担保能力能撤销担保吗不能,需要债权人同意才可以。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那么担保人无担保能力能撤销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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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免除,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那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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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可以当贷款担保人的必须是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不能做担保人的。当债务人欠款不还或者无偿还能力的,担保人要履行连带责任。那么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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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若想保住房子,可以来偿还欠款,之后想债务人追偿。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那么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必须承担还款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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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在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依据合同自身予以判断。此时,如果担保人以自己提供担保也受到借款人欺诈为由,主张撤销担保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当借款人利用抵押担保骗取银行贷款后,按照法律规定,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要对银行履行赔付义务。那么在抵押担保骗贷中,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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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破产法》中赋予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不赋予担保人撤销行使的主体资格,虽可能会造成担保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但撤销权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担保人的权益只能在担保法中予以明确。因此,担保人不享有撤销权应是与现行立法和撤销权制度的宗旨相吻合的。由上文可知,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现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那么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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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可撤销的担保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担保合同,之所以说“相对”,是因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担保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而在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撤销该合同后,该合同无效,且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撤销反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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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那么贷款担保人该如何撤销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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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1.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那么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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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担保人具体要怎么取消担保 取消做担保人方法是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 债权人 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1、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的情形如下:经过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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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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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老赖不还我钱,我能向担保人要钱吗?就是在这种情况,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那我们可以把担保担保人共同的列为被告,但是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话,还有一个保证的期间,然后连带保证的话,不管什么样的情况下,你都可以把这个连带保证人一起来诉上,而且没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像一般保证的话,只有在主债务人没有钱的情况下,你才能起诉啊,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就是不管主债务人有没有钱,我可以单独的问你连带保证人来主张这个权利,不用理解那么多,记住一句话,如果有保证人的话,可以一起来诉,具体到底行不行,把当时你们签的这个协议拿过来,让律师帮你看看,让专业的人员帮你分析一下,到底能不能把他送上,过没过时间好不好?
有粉丝问欠款要不要找担保人还,你想不想找担保人,你想找担保人的话,你当时打借条的时候,担保人的那种信息是一定要放上的,因为你这个时候不可能凭空冒出一个担保人,除非对方同意你要账的时候,他想给说我真的没有钱,你再重新找个人担保,那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什么的担保人才有可能有助于对方来进行还款,这都是要考虑的一个问题。这位粉丝的话也是可以把这些基础的一些情况,欠了多少钱,他有没有说过一些担保人一些信息,把这些信息给我们发私信发过来。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