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有人在我在外参加活动时于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拍摄了我的视频并且没经过我同意放到了网上,但我本人并不愿意,那么对方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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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那么家庭暴力侵犯了未成年人哪些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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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对方同意以物抵债的话,也是法律允许的,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并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来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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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偷拍洗澡视频离婚取证不当侵犯隐私权吗在具体确定偷拍偷录行为是否侵犯隐私权时,应当对这一行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三是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社会公德。那么偷拍洗澡视频离婚取证不当侵犯隐私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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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因到期后该款分文未还,银行便要求刘某、赵某夫妻俩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朱某以自己并不知情为由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刘某为朋友贷款提供担保而产生的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其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对王某的贷款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丈夫私自担保妻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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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在我俩准备离婚,请问,罗某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婚姻法虽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侵犯他方的婚前财产的情形,但是特殊法没有规定的时候,可以适用一般侵权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如果你能举证家用电器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的话,那么罗某私自处分了你的私有财产,你有权要求他进行赔偿。那么夫妻一方侵犯他方婚前财产是否需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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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常听说这样的情况,丈夫在外打工,而妻子在家游手好闲染上赌瘾欠下债务无数,为此丈夫坚决不帮助妻子还钱。关于这些问题深圳追债人讨债公司认为大家必须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解答夫妻一方在外借款,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偿还义务。可想而知,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不能完全等同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案例一中妻子的赌博之债,并不是为了家庭的需要,而赌博之债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赌博违法众人皆知,另一方当然也没有必要帮助这个有赌瘾的妻子还钱。所以这一类的案件,最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欠款另一方为个人借款行为,同时债务人也有举证的责任。那么夫妻一方在外借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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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悉,该案对于规范公司行为,规范担保市场有积极意义。而另一被告某食品公司为使该股东能顺利实现贷款,公司董事会竟作出决议,以该食品公司名下的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而食品公司股东郑某则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自身作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确认上述二者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无效。而事实是郑某与另一股东至今却未参加此项事宜的表决。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二被告签订反担保合同无效,原告郑某的诉请合法有据,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大股东私自抵押公司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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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偷拍能作为诉讼证据吗当前非法证据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法学界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关于偷偷录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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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应付一般情形的人际往来所负的债务,但如果数额较大,且不是普通社会交往所有必要发生的,不能认为是共同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方能够证明不清楚债务情况,并且此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以免除另外一方的还款责任。那么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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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共有中最常见的就是基于夫妻关系,双方对婚后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实践中,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后,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案子很多,有的是因夫妻闹矛盾,一方确实隐瞒了另一方,有的则属于房价上涨后想反悔,以配偶不知情为借口要毁约。那么丈夫私自将共有房屋出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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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加强沟通和财务透明度,避免一方私自承担大量债务的情况发生,三、如何避免不知情债务的产生为了避免不知情债务的产生,夫妻双方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沟通和财务透明度,另一方应该了解另一方的财务情况,以避免一方私自承担大量债务的情况发生,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在婚姻期间,一方承担了大量的债务,但另一方并不知情,这些债务应该如何处理,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大量债务,另一方并不知情,这些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些债务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承担,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些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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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司法解释以保护名誉权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保护什么是隐私权般认为是个人信息和质量、私生活状况有保密、合理利用的权利不经过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刺探、调查、披露、利用、公开旦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害人可以通过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赔偿精神损失。那么对婚姻另方的婚外情进行拍摄拍照的是否侵犯了配偶及“第者”的隐私权()看取得证据的地点。对调查取得的证据不当使用的尽管取证手段合法也会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当使用主要指在不相关的人面前展示获得的证据把证据公开场合展示等等但是提交给法院和律师不算侵犯他人隐私权。那么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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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老公在外借钱,老婆完全不知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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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滞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那么私自拍录收集的离婚证据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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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调查取得的证据不当使用的,尽管取证手段合法,也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出轨被曝光属于侵犯隐私权吗要看曝光的东西以及出轨证据取得等方式,出轨被曝光属于侵犯隐私权吗要看曝光的东西以及出轨证据取得等方式,那么对婚姻另一方的婚外情进行拍摄拍照的是否侵犯了配偶及“第三者”的隐私权,那么对婚姻另一方的婚外情进行拍摄拍照的是否侵犯了配偶及“第三者”的隐私权,一般认为是个人信息和质量、私生活状况有保密、合理利用的权利,不经过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刺探、调查、披露、利用、公开,一旦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害人可以通过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赔偿精神损失。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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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我老婆婚内出轨了,把我赚的钱的都花在那个男人身上,他没工作,钱都是我挣的,我能不能向他追回这笔钱?就是你这边结婚之后,你的工资这个钱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在的话就等于说你爱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处置了这个你们的这个婚内财产,而且呢还是一个婚外情啊,所意婚姻关系当中存在一个过错的一个情况啊,那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第三方,你本身是可以要回来的啊。但是如果说你爱人不同意要,那你能要的其实只能要回百分之五十。如果说您爱人同意,现在配合你一起对外,那么转出去的这些钱呢,也都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后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查取证啊,也就每一笔钱都能查的比较细。但如果是通过现金啊等等之类的,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些,去法院来进行起诉,当然也可以不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刚刚你说到你是通过微信啊,或者看到啊就是对方存在这个婚外情的一个情况。其实很多人是碍于面子或者碍于名声啊,就是不想把这个事情给公开化处理,所以我们律师也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和你爱人以及和这个第三方来进行沟通。
老婆欠了50万元欠款,我要一起还吗?老婆私自在外面借钱,夫妻双方两地分居,老公并不知情,这笔50万元欠款,老公有还款责任吗?
如果女性友谊只体现在生活中,就会发生很多可紧可松的事情,但如果她们能够共同做一项事业,就会有所不同,彼此的推动会让她们得到成长,让生命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复旦新闻系的两名女生,本科毕业后,一个去英国留学,一个去美国留学。学成之后,她们回国共同创办了一家影视公司,不仅拍摄纪录片,也拍摄商业广告,用广告的收入来支持纪录片的创作。以后,两个人又在南京注册了一家公司,主要做微电影与短视频。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