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男朋友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事情刑警来抓他时我也在场 然后我又不是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我也要被一同带走然后他给我的答复是我是属于证人要求我录口供 然后给我录口供的时候态度很不好 我又不是犯罪嫌疑人 他那态度就像在审犯罪嫌疑人一样 对我心理造成影响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另外,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的证据的话,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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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 可以委托 辩护人 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是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分析: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是指在侦查阶段,执法人员如有刑讯逼供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1、可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哪些权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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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事先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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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公安机关仍然可以根据间接证据、推理和判断等方式实施刑事拘留,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是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出现在现场,并且身上有被盗物品的痕迹,公安机关就可以据此实施刑事拘留,在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实施刑事拘留,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物证等,在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实施刑事拘留,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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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逮捕手续;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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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j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检察院提起的犯罪嫌疑人在境外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不同情形处理。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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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那么醉酒驾驶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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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那么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需要撤销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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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哺乳期犯罪女性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关于怀孕哺乳期妇女涉毒犯罪的处理一、依法加强打击和收押监管工作。各地禁毒委员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统筹规划特殊监区建设中,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方式,推进涉毒犯罪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押监管场所建设。那么哺乳期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否收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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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公安机关在查现金贿赂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收集现场的物证、犯罪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如何认定现金贿赂犯罪法律主观:现金贿赂具体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举证: 其通过提供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来证明,只要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有现金贿赂的事实即可,现金贿赂的如何取证1、现金贿赂具体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举证: 其通过提供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来证明,其通过现金 行贿 时在场的其他人员的证言来证明,其通过现金 行贿 时在场的其他人员的证言来证明。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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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那么只要醉酒驾驶就是危险驾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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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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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律师积极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这两种情况如果取保候审,需要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办理,准确的说能否办理成功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批捕的时候最为重要,以上两种情况如果在公安机关不能取保候审,在检察院申请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取保候审几乎是不可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虽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权利,但在办案实践中,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都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rdquo。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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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那么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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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只有嫌疑人自己口述承认的是不可以定罪处罚的还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样是为了避免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之类的情况出现。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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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关键是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1 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 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现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该份录音遗嘱无效。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